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十二五”節能減排的工作部署,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進一步把節能減排作為我區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快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優美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全面完成我區“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為方向,加快發展、重點發展、創新發展、融合發展,切實推進“一主兩翼四軸,兩線三帶五園”建設,奮力打造高端低碳、集約高效的產業強區,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的宜人新區,傳承創新、獨具魅力的文化名區,全面提升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水平,積極構建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主體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
(二)主要目標。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的0.956噸標準煤下降19%,比2005年的1.203噸標準煤下降35.66%;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的1.391噸標準煤下降31.5%,比2005年的2.106噸標準煤下降54.76%;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1136萬噸、0.1182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1755萬噸、0.1268萬噸分下降5.27%、6.7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0.5649萬噸、0.4858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0.5842萬噸、0.4937萬噸分別下降3%、1.58%。
二、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及全區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區“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合理確定節能減排的年度目標。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責任部門要將節能減排目標進一步分解落實,明確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將本行業的節能減排目標層層分解,責任層層落實。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目督辦、區統計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四)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工作。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盡快建立建筑、交通運輸、商業、公共機構等行業能耗統計制度,完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提高能源統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相關部門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做好全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報工作。
牽頭單位:區統計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五)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健全節能減排考核評價體系,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目標考核與行業評價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工作進度跟蹤相結合,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區級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每年向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將節能減排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區級目標管理和有關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沒有完成目標和工作不落實的單位實行問責和“一票否決”。
牽頭單位:區目督辦、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統計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六)加強節能減排統籌協調。強化節能減排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力、管理規范、運作高效的協調機制。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節能減排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部署節能減排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區發改局負責,下設節能減排辦公室,其中節能辦設在區能源辦,牽頭負責全區節能工作組織和實施;區經信局配合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減排辦設在區環保局,牽頭負責減排工作的組織實施。區統計局負責全區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盡快建立各行業能源統計制度,完善能源統計體系;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協調配合,按職能承擔節能減排的相關工作。
要統籌經濟發展與合理用能、環境保護的關系,將節能減排納入全區經濟形勢分析的重要內容,做好跟蹤監測和預警調控。健全節能減排工作通報制度。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統計局。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三、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
(七)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執行準入標準,嚴格控制“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嚴格依法開展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把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入口關。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區環保局、區國土局、區規劃局、區安監局、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八)繼續深入推進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和省、市的部署,加快制定我區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并認真組織實施。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援助機制,區財政局要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區級有關部門要積極推薦符合要求的項目,爭取中央和省、市財政資金支持。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鎮(街道),嚴格控制新安排投資項目,暫停核準、審批和備案新的投資項目;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停止供電;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安監局、區人社局、新都工商局、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九)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動特色產業高端化發展。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支持重污染企業的搬遷改造。鼓勵重點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優勢大型企業集團擴張,提高產業集中度。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調整能源結構。在做好生態保護的基礎上,加大天然氣的開發,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加快發展農村沼氣。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全區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31%以上。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能源辦)。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農發局、區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一)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比重。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污染的現代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服務業占全區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0%,戰略性新興產業占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15%左右。
牽頭單位:區商務旅游局、區經信局、區統計局。
責任單位:區投促局、區財政局、區文體廣新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二)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到2015年,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達到國內平均水平,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分別提高5個和2個百分點,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3個百分點,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份額大幅度提高。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醫管辦、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新都質監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三)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流域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作。到2015年,各鎮(街道)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逐步提高脫氮除磷能力,促使全區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進出口濃度差分別達到250毫克/升和30毫克/升以上。鼓勵全區污水處理廠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大力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到2015年,全區鎮(街道)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加大印染、化工、鋼鐵、食品飲料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壓縮或關閉小型養殖場,加快養殖戶向規模化轉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必須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玻璃行業脫硝改造,加大其他高氮氧化物排放行業的脫硝工作,對不達標或不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要配套建設脫硝設施。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城管局、區農發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四)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礦產”資源化利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和無害化利用、再制造產業化、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商務旅游局、區農發局、區城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五)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籌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投入解決。各責任單位要積極爭取中央、省、市財政資金對我區節能減排重點項目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使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優惠貸款。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城鄉建設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落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費總量預測預警機制,跟蹤監測全區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行業、重點能耗企業要及時預警調控。全面加強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商業、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的用能管理,切實改變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能源辦)。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統計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國資辦、區環保局、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七)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1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進國家“萬家企業”和省“千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落實目標責任。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開展能源管理師試點;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區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察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區內國有企業要主動接受節能主管部門和行業部門監管,努力當好行業節能減排的排頭兵。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能源辦)。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統計局、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八)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石化、建材、紡織、印染、釀造、食品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工作。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實行電力、鋼鐵、印染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石油石化、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脫硫改造。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防治,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能源辦)、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十九)推動建筑節能。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制定并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政策、規劃、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應用,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和預拌砂漿。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加強大精裝房的推廣力度,實行建筑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壽命期內建筑原則上不得拆毀。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制過度裝飾和亮化。
牽頭單位:區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城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軌道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城市各種交通資源。實施低碳交通試點,推廣公路甩掛運輸,加快鐵路建設,開展車站節能改造,加速淘汰老舊汽車,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抓好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推廣。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經信局、區公安分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一)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12500立方米。積極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示范。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治理畜禽養殖和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加快農民集中居住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散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配套,推廣鄉鎮新型生活污水處理成套設備。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實施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和綠色防控,發展有機農業。
牽頭單位:區農發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發改局、區國土局、區建設局、區水務局、區發改局(區能源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二)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開展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繼續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推進“十、百、千、萬”LED(發光二極管)照明應用示范工程建設。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牽頭單位:區商務旅游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發改局(區能源辦)、區機關事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三)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加快公共機構辦公區節能改造,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的節能標準。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公務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全面淘汰“黃標”公務車、城市管理作業車、園林綠化車等。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區機關事務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四)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指導。研究加快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循環經濟發展統計評價制度。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深化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農發局、區商務旅游局、區環保局、區統計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五)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強清潔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等,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完善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農發局、區商務旅游局、新都質監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二十六)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國土局、區農發局、區林業園林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七)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機電產品、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等再制造示范企業,完善再制造產品回收體系,推動再制造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進一步推進再生資源市場回收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商務旅游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八)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實施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推進垃圾填埋氣體發電。鼓勵工業工程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廠污泥。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九)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定區域、行業和產品用水效率指標體系。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節水器具。推進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到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水耗和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耗分別降低30%。
牽頭單位:區水務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農發局、區商務旅游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三十)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爭取國家、省、市對我區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完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組織申報國家級節能減排工程實驗室,組建節能減排專家隊伍,推動組建節能減排技術與裝備產業聯盟,繼續加大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力度。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農發局、新都質監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三十一)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高效節能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等節能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支持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廢水磁化處理、高效微生物組合菌劑、新型高壓靜電除塵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投促局、區城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三十二)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積極推薦我區重點節能技術和重大環保技術納入國家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和推廣機制,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轉移推廣服務體系。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高壓變頻調速、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等節能技術和設備。推廣膜生物反應器、流化床處理技術工藝及設備,垃圾滲濾液、鄉鎮新型生活污水、集約化畜禽養殖廢水處理等減排技術工藝及設備。加強節能環保領域的技術交流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
牽頭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八、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
(三十三)推進資源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推行城鄉居民用電和非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條件成熟時逐步推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辦法。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必要時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按規定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費政策,逐步將污泥處理費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能源辦)。
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區經信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局、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四)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強化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大區級財政對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落實企業節能減排引導資金,完善資金管理辦法。深化國家財政補貼節能產品的推廣工作機制,完善企業節能減排財政補貼激勵政策,建立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鼓勵政策,提高農業源污染治理工程補助標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繼續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項目。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公安分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五)落實稅收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按要求積極穩妥推進資源稅費、環境稅費改革。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落實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牽頭單位:區國稅局、區地稅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六)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節能減排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產品、擔保方式和信貸管理模式。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快推行綠色信貸。嚴格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準入。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和國家援助資金對節能環保投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七)加強節能減排制度建設。認真貫徹《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執行《成都市單位GDP能耗平衡補償管理辦法(試行)》,加強本區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
牽頭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區經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環保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水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八)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石化、鋼鐵、印染等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落實的單位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區安監局、區水務局、新都供電局、區金融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九)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排污總量跟蹤監測的預警制度。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國控、省控、市控企業名單。列入重點環境監控的石化、鋼鐵、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的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城鄉建設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
(四十)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區級各有關責任部門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等的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進行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區城鄉建設局、新都質監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統計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四十一)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大力推進差別電量計劃和替代發電,優先安排水電以及余熱余壓、填埋氣、煤矸石和垃圾等發電上網,不斷提高上網比重。按照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績效排序,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發電上網。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規范有序用電。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能源辦)。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環保局、新都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十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鼓勵和支持大型能源利用企業、能源設備制造企業、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信用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
責任單位: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經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新都質監局、區機關事務局。
(四十三)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鼓勵重點耗能企業開展能源體系認證。繼續推進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環保裝備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范認證行為。加強對節能減排相關認證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實施“領跑者”標準制度,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牽頭單位:新都質監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十四)推進排污和碳排放交易試點。認真落實《成都市排污權交易工作方案》,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在部分領域實行新建項目的排污指標通過交易有償獲得。完善碳排放計量等基礎工作,研究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自愿減排機制,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政府法制辦、區統計局、區氣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十五)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水務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城管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四十六)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規范,提高準入門檻。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新都質監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十七)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完善節能監察體系,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全社會節能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提高節能統計能力,建立全社會節能預測預警系統。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開展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和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效測試。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區統計局。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城管局、新都質監局、區水務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八)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建立涵蓋中小學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的節能減排教育體系及社會再教育的節能減排培訓體系。組織好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區級新聞媒體單位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宣傳節能減排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教育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文體廣新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旅游局、區機關事務局、區城管局、區水務局、區農發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十九)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和媒體等10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征求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發局、區商務旅游局、區財政局、區機關事務局、區文體廣新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十)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全區各級政府機關、區級部門要發揮節能減排的表率作用,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把節能減排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牽頭單位:區機關事務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新都區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