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規劃》,持續改善庫區及上游地區生態環境,確保庫區水質,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任務
統籌安排水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任務,全面加快規劃各類項目建設。加強規劃區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綜合管理,消除規劃區水質不達標河段和防止水質污染風險,進一步削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負荷,控制入庫氨氮排放量,逐步擴大水土流失治理規模,確保省轄丹江口水庫及上游主要入庫干支流水質達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調水要求。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多方參與。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是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3市政府要將規劃目標任務逐級落實到縣(市、區)、鄉鎮和相關企業;落實各級發展改革、南水北調、環保、水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國土資源、林業、科技、安全監管等部門責任,建立務實高效的工作機制。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
2.突出重點,全面推進。按照水源地安全保障區、水質影響控制區和水源涵養生態建設區三大分區,強化控制單元環境管理,細化重點控制單元及重點治理區域綜合整治方案。
3.項目帶動,加強考核。全面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工業點源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無主尾礦庫污染治理、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等項目建設。全面實行控制斷面水質達標考核制度。
二、實施范圍、期限與目標
(一)范圍和期限
本方案實施范圍包括南陽市轄西峽縣、淅川縣、內鄉縣、鄧州市,洛陽市轄欒川縣,三門峽市轄盧氏縣。實施期限為2011—2015年。
(二)實施目標
1.水質目標。2014年南水北調中線通水前:丹江口水庫陶岔取水口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要求(總氮保持穩定),主要入庫支流水質符合水功能區要求。
到2015年年底:丹江口水庫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要求(總氮保持穩定);直接匯入丹江口水庫的各主要支流水質不低于III類,入庫河流全部達到水功能區劃要求。
2.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以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2010年數據為規劃區各地污染物排放基數,根據國家規定的削減任務,提出省轄丹江口庫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表1:河南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單位:萬噸
|
項 目 |
2010年排放量 |
2015年排放量 |
2015年比 |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
2﹒52 |
2﹒21 |
-12﹒3% |
|
其中:工業和生活 |
1﹒21 |
1﹒06 |
-12﹒4% |
|
氨氮排放量 |
0﹒38 |
0﹒33 |
-13﹒2% |
|
其中:工業和生活 |
0﹒15 |
0﹒13 |
-13﹒3% |
3.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目標。完成規劃項目100個(含打捆項目),總投資24.37億元。2013年年底,全面啟動并完成重點控制單元內的項目前期工作;2014年通水前,基本完成重點控制單元內項目,一般控制單元項目完成率達到70%以上;2015年年底,規劃內所有項目基本完成。
4.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目標。2014年南水北調中線通水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8149公頃,總投資2.33億元。其中:坡改梯1496.39公頃、經濟林2475公頃、水保林5587公頃、植物籬586公頃,生態修復48004.61公頃,建設攔沙壩90座、蓄水池899座、沉沙凼899個,整治塘堰49座。
三、任務分工
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作為規劃實施責任主體,負責規劃項目具體實施,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牽頭或配合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和協調。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水質目標
淅川縣、西峽縣、鄧州市、內鄉縣規劃范圍為水源地安全保障區;盧氏縣、欒川縣規劃范圍為水質影響控制區。共分為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老灌河上游控制單元、丹江淇河控制單元。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包括西峽縣、淅川縣,老灌河上游控制單元包括西峽縣、盧氏縣、欒川縣,丹江淇河控制單元包括西峽縣、淅川縣。其中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和丹江淇河控制單元為重點控制單元。以控制單元為基本單位,根據現狀水資源量、用水量、排水量、排污量、入河排污量、點源允許入河排污量等,控制數據如下:
1.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量與排水量。
表2: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量和排水量
單位:萬噸
|
序 |
控 制 單 元 |
用水量 |
排水量 | ||||
|
生活 |
工業 |
合計 |
生活 |
工業 |
合計 | ||
|
1 |
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 |
1876 |
5916 |
7792 |
1501 |
4141 |
5642 |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單元 |
339 |
468 |
807 |
271 |
328 |
599 |
|
3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417 |
95 |
512 |
334 |
67 |
401 |
|
合計 |
2632 |
6479 |
9111 |
2106 |
4536 |
6642 | |
2.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污染物排放量。
表3: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污染物排放量
單位:噸
|
序 |
控 制 單 元 |
化學需氧量 |
氨氮 | ||||
|
生活 |
工業 |
合計 |
生活 |
工業 |
合計 | ||
|
1 |
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 |
3918 |
7568 |
11486 |
196 |
416 |
612 |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單元 |
815 |
954 |
1769 |
41 |
52 |
93 |
|
3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1002 |
113 |
1115 |
50 |
6 |
56 |
|
合計 |
5735 |
8635 |
14370 |
287 |
474 |
761 | |
3.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入河排污量。
表4:各控制單元城鎮生活和工業入河排污量序號
|
序 |
控 制 單 元 |
廢水 (萬噸) |
化學需氧量(噸) |
氨氮(噸) |
|
1 |
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 |
5078 |
10337 |
551 |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單元 |
539 |
1592 |
84 |
|
3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360 |
1004 |
51 |
|
合計 |
5977 |
12933 |
686 | |
4.各控制單元點源允許入河排污量。
表5:各控制單元點源允許入河排污量
單位:噸/年
|
序 |
控 制 單 元 |
點源允許入河排污量 | |
|
化學需氧量 |
氨 氮 | ||
|
1 |
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 |
3206 |
186 |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單元 |
1592 |
84 |
|
3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537 |
29 |
5.規劃區控制斷面水質考核目標。
表6:規劃區控制斷面水質目標考核表
|
序 |
控制單元 |
控制子單元 |
控制斷面 |
水質 |
責任 |
所在市 |
|
1 |
丹江口水庫 |
庫區南陽新淹沒區子單元 |
陶岔 |
II |
淅川縣 |
南陽市 |
|
2 |
老灌河張營子單元 |
張營 |
III |
淅川縣 | ||
|
3 |
老灌河垱子嶺子單元 |
西峽水文站 |
III |
西峽縣 | ||
|
4 |
老灌河許營子單元 |
許營 |
III |
西峽縣 | ||
|
5 |
老灌河上游 |
丁河子單元 |
封灣 |
II |
西峽縣 | |
|
6 |
蛇尾河子單元 |
東臺子 |
II |
西峽縣 | ||
|
7 |
楊河子單元 |
楊河 |
II |
西峽縣 | ||
|
8 |
老灌河欒川盧氏子單元 |
三道河 |
III |
盧氏縣 |
三門峽市 | |
|
9 |
丹江淇河控 |
淇河淅川子單元 |
高灣 |
II |
淅川縣 |
南陽市 |
|
10 |
淇河西峽子單元 |
淇河大橋 |
II |
西峽縣 | ||
|
西坪(黑漆河) |
II |
西峽縣 | ||||
|
11 |
丹江淇河控 |
淇河盧氏子單元 |
上河 |
II |
盧氏縣 |
三門峽市 |
|
12 |
丹江淅川子單元 |
史家灣 |
III |
淅川縣 |
南陽市 | |
|
13 |
庫區十堰新淹沒區子單元 |
臺子山(省界控 |
II |
河南省(南水北 | ||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南水北調辦、環保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二)重點控制單元水環境綜合整治
丹江口水庫北支、丹江淇河控制單元涵蓋了泗河、淇河、老灌河的水質超標河段,針對各水質超標河段安排保障水質達標的各類污染防治項目。規劃實施階段以水質達標為導向,進一步優化治理項目,實現水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同時,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推廣清潔生產、嚴格排污許可、提高環保準入門檻等措施進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以實現水質達標。
表7:重點控制單元與重點治理河流對應關系
|
重點控制單元 |
重點控制子單元 |
河流綜合整治 |
涉及縣 |
|
丹江口水庫 北支控制單元 |
老灌河垱子嶺子單元 |
老灌河綜合整治 |
淅川縣、西峽縣 |
|
老灌河張營子單元 | |||
|
老灌河許營子單元 | |||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淇河西峽子單元 |
淇河綜合整治 |
淅川縣、西峽縣 |
|
淇河淅川子單元 | |||
|
丹江淅川子單元 |
1.老灌河綜合整治方案。老灌河綜合整治范圍包括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的老灌河張營、老灌河垱子嶺和老灌河許營3個子單元。老灌河流域綜合整治方案內容包括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工業點源污染防治項目建設等,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0.85萬噸/天、垃圾處理能力200噸/天、工業廢水處理能力4.47萬噸/天,整治入庫排污口10處。方案實施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約4350噸、氨氮約205噸。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8座。為嚴格控制庫周主要鄉鎮生活污水直接入庫,規劃建設6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增污水處理能力0.85萬噸/天。配套建設淅川縣污水處理廠和西峽縣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新增污泥處理能力100噸/天。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建設6座鄉鎮垃圾處理設施和1座垃圾轉運設施,新增垃圾處理能力180噸/天、垃圾中轉能力30噸/天。完善西峽、淅川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設施,在西峽、淅川縣分別建設2座垃圾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分別新增滲濾液處理能力90噸/天和80噸/天。
工業點源污染防治:規劃安排入河工業點源污染防治項目36項,對控制單元內重點工業企業進行廢水治理、清潔生產和技術改造,項目集中在西峽、淅川縣城以及上集、回車等重點鄉鎮,新增工業廢水處理規模4.47萬噸/天。
入河排污口整治:規劃安排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項目10項,從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排污口改造、排污深度處理3個方面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優化整治。重污染入庫河道內源污染治理:開展老灌河淅川、西峽段河道排污口整治和內源污染治理,實施河道底泥清淤、疏浚及水生態修復等綜合防治措施。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工業點源污染防治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入河排污口整治、重污染入庫河道內源污染治理由省水利廳牽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2.淇河綜合整治方案。淇河綜合整治范圍包括丹江淇河重點控制單元的淇河西峽、淇河淅川和丹江淅川3個子單元。淇河綜合整治方案內容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工業點源污染防治項目建設,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0.4萬噸/天、垃圾處理能力210噸/天、工業廢水處理能力0.64萬噸/天。方案實施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約540噸、氨氮約57噸。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建設3座庫周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0.4萬噸/天,包括西峽縣寨根鄉、淅川縣寺灣鎮和淅川縣西簧鄉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項目實施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約210噸、氨氮約30噸。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依托環境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在重點鄉鎮規劃建設4座鄉鎮垃圾處理設施,新增垃圾處理能力210噸/天;在相對較小鄉鎮規劃建設垃圾中轉站3座,新增垃圾中轉能力90噸/天。
工業點源污染防治:規劃安排淅川縣玉典化冶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淅川縣亞欣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廢水深度處理及清潔生產、西峽宏泰鎂橄欖石有限公司廢水深度處理及清潔生產3項化工企業污染防治項目,新增工業廢水處理能力0.64萬噸/天。項目實施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約200噸。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工業點源污染防治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三)一般控制單元水污染防治任務
國家規劃將水質全部達標河段所在的控制單元確定為一般控制單元。一般控制單元的水污染防治任務以保護和防控為主,分別根據三區(水源地安全保障區、水源影響控制區、水源涵養生態建設區)規劃原則以及強化基礎治污能力的需要,安排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業點源污染防治、入河口排污整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庫周生態隔離帶建設、尾礦庫污染治理、重污染河道內源污染治理、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等項目。
表8:河南省轄一般控制單元范圍分區
|
分 |
控制單元 |
控制子單元 |
控制斷面 |
涉及縣 |
|
水 |
丹江口水庫北支控制單元 |
庫區南陽新淹沒區子單元 |
陶岔 |
淅川縣 |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單元 |
丁河子單元 |
封灣 |
西峽縣 | |
|
蛇尾河子單元 |
東臺子 |
西峽縣 | ||
|
楊河子單元 |
楊河 |
西峽縣 | ||
|
老灌河欒川盧氏子單元 |
三道河 |
欒川、盧氏縣 | ||
|
丹江淇河控制單元 |
淇河盧氏子單元 |
上河 |
盧氏縣 |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新建27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4.603萬噸/天;建設污水處理廠配套污泥處理設施2座,新增處理能力100噸/天。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南水北調辦、財政廳配合。
2.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建設淅川縣、西峽縣、鄧州市、內鄉縣、欒川縣、盧氏縣6縣(市)生活垃圾綜合收集及處理系統,新增垃圾處理能力1120噸/天、垃圾中轉能力250噸/天。在丹江口水庫壩上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取水口陶岔安排水庫庫面垃圾清漂項目2項。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財政廳、南水北調辦等相關部門配合。
3.工業點源污染防治:在淅川縣、西峽縣、欒川縣安排工業點源污染防治項目48項、產業結構調整項目2項。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4.入河口排污整治:規劃安排淅川、西峽縣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項目10項。從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排污口改造、排污深度處理3個方面對排污口進行優化整治,提高排污口布設的科學性,保障庫區水質安全。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水利廳牽頭,省環保廳、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5.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在水源地安全保障區安排淅川縣、西峽縣、欒川縣等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項目,總投資9739萬元。主要內容:一是種植業污染防治工程,通過化肥和農藥減施、生態攔截、生物農藥替代,改變不科學種植方式,防止種植業在生產過程中污染環境;二是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利用工程,建設清潔養殖小區,實現糞便資源化利用;三是水產清潔養殖工程,加強圍網養殖清理、池塘循環水養殖技術示范等;四是鄉村清潔工程,建設生活污水無動力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選、粉碎、除臭、制肥、還田系統,實現防治區范圍內及周邊農村生活垃圾的資源化利用及生活污水的有效處理。為切實落實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南陽市轄區(淅川縣、西峽縣)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項目依托南陽市環境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工程進行安排。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農業廳牽頭,省環保廳、水利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畜牧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6.庫周生態隔離帶建設:在環庫淅川縣建設生態林帶。重點開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撫育、種植結構調整、防護林帶等工作,總投資8426萬元,形成天然生態屏障。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林業廳、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7.尾礦庫污染治理:按照《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要求,各級政府要建立尾礦庫環境應急全過程管理體系,抓好“摸清底數、分級管理、落實環評、規范預案、隱患排查、部門聯動、綜合治理、應急處置”8個環節。重點治理危庫、險庫,以及由于安全事故引發次生環境污染災害,尤其是可能給水源區水質帶來嚴重威脅且伴生有毒有害重金屬、氰化物等亟需治理的尾礦庫。實施西峽縣招金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等有主尾礦庫和無主尾礦庫治理項目,從控制污染角度探索尾礦庫污染治理新模式和技術途徑。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安全監管局、環保廳、發展改革委、南水北調辦、財政廳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
8.重污染河道內源污染治理:組織對老灌河淅川、西峽城鎮段內源污染進行調查和檢測,重點是危險廢棄物、礦山企業遺址、有毒物質堆存場、垃圾填埋場、可能帶有病原體的墳墓、動物尸體填埋場及鼠群分布等,分析對水質的影響程度和衛生防疫風險,制定相應的清理措施和實施方案,把可能存在的各種內源污染風險減小到最低程度。
責任單位:南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水利廳牽頭,省環保廳、南水北調辦、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配合。
9.水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1)中線水源區監測系統。在省轄市、縣(市、區)環境監測站的基礎上,以提供控制子單元水質斷面考核所需的監測數據為目標,改造和升級水環境監測設施,配備常規和應急水質分析測試設備,完善信息傳輸系統,建設信息系統數據庫。南陽市市級環境監測站承擔區域水質風險預警、防范任務,要重點提升水環境監測、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能力。
(2)渠首監測應急系統。在輸水總干渠陶岔渠首建設南水北調中線輸水監測應急系統,全面掌握南水北調中線取水口水質實時數據,按照調水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水體水質標準的要求,實現《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2002—3878)》對飲用水水源地要求的109項水質指標檢測全分析能力,并補充水污染事故緊急跟蹤監測所需儀器設備。
(3)中線水源地監督決策系統。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負責本轄區規劃任務落實和水質目標實現、對突發污染事故應急等工作的決策和監督職責。規劃區水資源保護工作機構負責監測省界斷面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并將監測結果報省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省環保和水利等部門進一步加強應對水污染事故的協調和配合,建立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和決策機制。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南水北調辦等相關部門配合。
(四)水土保持任務
水土保持工作以減少入庫泥沙、涵養水源、控制面源污染、保護水庫水質以及維系生態系統良性發展為目標,按照規劃劃定的12個項目區進行治理。1.主要治理措施和規模。在人口相對集中、坡耕地較多、植被覆蓋度低的項目區,采取坡面整治(坡改梯、坡面水系、作業道路)、溝道防護(谷坊、攔沙壩)、水土保持林草(水土保持林、經果林、種草、植物籬)、疏溪固堤、治塘筑堰五大措施,開展綜合治理。同時利用水熱條件優勢,在以輕度水土流失為主的疏殘幼林地和荒山荒坡,采取封育管護、能源替代、舍飼養畜等措施,開展生態修復。水土保持以小流域為單元,實施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積極推進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在保證當地耕地保有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的前提下,通過坡改梯提高耕地質量,重點治理區糧食生產實現自給,保證人均產量400公斤以上。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積極開展多種經營,適當擴大園地和經濟林面積。保護現有植被,禁止開荒;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和園地,減少化肥和農藥流失量。
(1)坡面整治。對土層較厚的緩坡耕地實施坡改梯,配套建設坡面水系,完善田間道路,建設土坎或石坎梯地。因地制宜,原則上對5°—25°的坡耕地進行坡改梯改造,采取植物護坎措施加強對土坎的保護,配套建設排灌溝渠、蓄水池窖、沉沙池等坡面水系工程。對暫時沒有進行改梯的坡耕地,采取建設植物籬措施。
(2)溝道防護。在溝道綜合配置谷坊群和攔沙壩,進行多層攔蓄,防止溝道下切、溝岸擴張和溝頭朔源侵蝕。同時輔以種植刺槐等植物,建立完整的溝道防護系統。
(3)水土保持林草。對現有荒山荒坡進行合理規劃,主要開展生態建設。對陡坡耕地實施退耕,一部分植樹種草,多品種搭配,喬灌草結合;一部分發展經濟林和種草。
(4)疏溪固堤。在小流域內疏浚河道和溝道,加固河堤,提高防洪標準,減輕山洪災害,保護溝邊河灘的良田,促進山上坡耕地退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
(5)治塘筑堰。對現有淤積嚴重的山塘進行清淤,疏通排灌溝渠,新建一部分塘堰,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有效提高小流域的減沙率。
(6)加強礦山環境整治。對庫區周邊及上游生態環境造成污染的礦山企業進行限期關閉,對已造成污染破壞的礦區進行集中整治,通過清理廢渣堆、回填廢礦坑礦洞、植樹種草等方式,逐步恢復礦區生態環境。
(7)生態修復。采取封育管護、能源替代、舍飼養畜等措施,限制不合理的生產建設活動,減少對生態環境的人為破壞。對現有的疏幼林地和輕度流失的荒山荒坡實行封育管護,落實管護人員,樹立封禁標牌,開展疏林補植和網圍欄建設。開展沼氣池和省柴灶建設,實行多能互補,保護現有植被。建設圈舍,解決牲畜的安置問題,改變傳統的牲畜放養方式。
表9:規劃區水土流失治理措施表
|
內 容 |
總 計 |
南陽市 |
洛陽市 |
三門峽市 | |
|
總治理面 積(公頃) |
58149 |
43889 |
4548 |
9712 | |
|
坡面整治 |
坡改梯(公頃) |
1496﹒39 |
1165 |
26 |
305﹒39 |
|
蓄水池(口) |
899 |
880 |
19 |
||
|
排灌溝渠(千米) |
412﹒1 |
381﹒5 |
22﹒6 |
8 | |
|
沉沙凼(個) |
899 |
880 |
19 |
||
|
田間道路(千米) |
224﹒09 |
199﹒26 |
15﹒83 |
9 | |
|
植物籬(公頃) |
586 |
586 |
|||
|
溝道工程 |
谷坊(座) |
575 |
445 |
50 |
80 |
|
攔沙壩(座) |
90 |
90 |
|||
|
疏溪固堤(千米) |
72﹒29 |
41﹒19 |
19﹒13 |
11﹒97 | |
|
整治塘堰(座) |
49 |
49 |
|||
|
水土保持 |
經濟林(公頃) |
2475 |
1541 |
667 |
267 |
|
水土保持林(公頃) |
5587 |
5254 |
200 |
133 | |
|
生態修復 |
面積(公頃) |
48004﹒61 |
35343 |
3655 |
9006﹒61 |
|
管護人員(個) |
155 |
56 |
10 |
89 | |
|
補植苗木(萬株) |
1851﹒04 |
1203 |
196 |
452﹒04 | |
|
圍欄(千米) |
107﹒02 |
67﹒42 |
12 |
27﹒6 | |
|
碑牌(處) |
303 |
215 |
25 |
63 | |
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
部門分工:省水利廳牽頭,省農業廳、林業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畜牧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2.配套能力建設。
(1)水土保持監測。針對自動化監測和動態監測能力不足的實際情況,對西峽縣現有監測站點的監測設施與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并持續開展區域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治理成效典型小流域遙感監測,進一步整合監測資源,健全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土保持監測網絡,完善水土流失動態數據庫和監測服務應用系統,實現監測數據的統一發布和信息共享。
(2)科技示范推廣。結合已有水土保持科研成果,開展坡改梯技術、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技術、坡面徑流調控利用技術、生態退化區植被快速修復技術、優良草種引進和推廣種植技術、溪溝生物堤綜合配置和建設技術、沼氣綜合利用技術示范和推廣工作。
(3)濕地恢復與保護。在淅川縣項目區設立示范區,開展濕地恢復與保護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建設速生經濟林、植草過濾帶、表流濕地、景觀生態林;設置保護界樁,種植濕生植物與水生植物,移植種子庫;建設巡護步道、野外觀測站等。淅川縣項目區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2.87平方公里。
3.項目實施計劃。實施年限為3—5年。只有1個項目區的縣按5年安排,多于1個項目區的縣按3年考慮。責任單位: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科技廳、林業廳、南水北調辦等相關部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健全工作機制
按照國家部署,發揮省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聯席會議的協調和指導作用,及時研究重大問題,促進規劃實施。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工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
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要嚴格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制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計劃,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省政府與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簽訂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目標責任書。3市政府要將國家規劃目標和任務逐級分解到相關縣(市、區)、鄉鎮政府及企事業單位,并將干部政績考核與水源保護目標任務掛鉤,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和指導。發展改革部門作為省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與省南水北調辦共同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安排規劃項目投資計劃;財政部門負責規劃項目省配套投資預算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政策執行情況;水利部門負責水土保持、入口排污口整治、省界水體水質監測、內源污染治理等項目的組織實施,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監督落實各類項目建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環保部門負責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監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監督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工業點源污染治理;林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庫周生態隔離項目及天然林資源保護等重點林業工程實施;農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和相關項目管理、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生態補償等工作;科技部門負責指導相關科技攻關及科研成果推廣應用等工作,將相關科研項目納入省科技計劃,爭取列為國家科技項目;省南水北調辦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督促規劃任務和措施落實,做好規劃實施進度統計、水質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健全法規政策,強化環保監管
協助國家研究制定南水北調中線水源保護法規政策,明確水源區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和居民保護水源的責任和義務,規范水源區經濟社會活動,做到依法保護水源。加大對水源區政府轉移支付力度,支持水源區各項環保設施和相關生態環保建設,優先保障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爭取國家制定丹江口大壩加高工程新增淹沒區固體廢棄物及衛生清理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防止新增淹沒區內源污染。建立南水北調中線丹江口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省環保部門要會同省水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等部門盡快配合國家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要嚴格水源區內開發建設項目審批和水土保持方案報批,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制度,防止產生新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嚴格對各項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實情況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和開山毀林行為,從源頭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對違法違規排污行為及開發建設活動進行嚴肅處理,進一步控制網箱投餌養魚,降低水庫水體氮磷污染負荷。
完善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加大資金投入,拓寬投資渠道
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投入,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市場化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逐步建立水源保護長效機制。支持水源區各項環保設施和相關生態項目建設、運行管護,安排適當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用于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積極探索符合市場規律的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模式,逐步實現投融資渠道多元化。推進垃圾處理產業化,在投資、價格、土地和稅收等方面予以支持,通過采取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以及財政資金補助等措施,保障項目建成后正常運行。
省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實施方案,將本部門負責的水污染治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升級改造、農村環境保護、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公益林補償、水土保持、小水電代燃料、生態移民、尾礦庫綜合治理等中央專項資金,在符合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適當向規劃區傾斜。
(五)嚴格項目管理,發揮投資效益
深入做好規劃項目前期工作,科學合理論證建設內容、規模、工藝和標準,嚴格按規范設計,避免不切實際地擴大建設規模或提高建設標準。嚴格履行項目審批程序,對前期工作不到位、建設條件不落實的項目,不得違規審批核準。對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無主尾礦庫污染治理、庫周生態隔離帶建設、中線渠首應急系統、科技示范推廣、濕地恢復與保護等項目,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和實施主體,確保項目充分發揮環境效益。
建立健全項目建設、驗收、運行及后評價管理制度,按輕重緩急合理推進項目建設,確保按期運行發揮效益。要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切實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加強對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的監督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有序推進。
(六)完善配套措施,確保治理效果
落實規劃項目配套工程和措施。結合城鎮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按照產業政策,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實施清潔生產和技術改造;統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環庫生態隔離帶建設、水土保持等措施,綜合控制面源污染。各級政府要完善項目實施配套政策,確保設施建成后正常運行。
加強對丹江口庫區及上游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規劃。加大支持力度,引導規劃區發展特色產業,完善基礎設施,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升自我發展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從根本上緩解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加快受水區對水源區的對口協作工作。
(七)實行“河長制”,明確河流管理責任人
南陽、洛陽、三門峽市政府要建立兩級“河長制”管理工作制度,明確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河長”,為河流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所轄河道的水生態、水環境持續改善和斷面水質達標負領導責任,牽頭組織所轄河道綜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實施,強化橫向協調,落實長效管理。縣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所轄河段管理責任人。
(八)加強工業領域綜合利用及清潔生產工作
以高能耗、高排放、污染重和資源消耗型行業為重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及綜合利用能力,加強工業大宗固體廢棄物、污水及尾礦綜合利用,加快工業轉型升級。
(九)加強科研攻關,提供技術支撐
依靠科學技術解決水源區水質保護重大關鍵技術問題。通過實施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加強規劃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亟需的科研攻關和技術成果集成示范工作。
(十)建立監測網絡,鼓勵公眾參與
對流域環境狀況和生態系統進行全方位監測和評價。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監測工作,完善監測體系,提高監測分析能力,促進監測信息共享;優化整合現有監測資源,科學合理建設監測網絡和建立評價體系。做好常規監測工作,及時會商并發布信息;開展入河排污口監督性監測,促進污染物總量控制;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實施應急監測,為政府處理應急污染事件提供準確及時的服務。
加大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環境宣傳力度,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鼓勵公眾自覺參與環保行動和環保監督,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倡導綠色文明,推行綠色消費。(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