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確保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全面推進“兩型社會”、城鄉生態一體化和宜居城市建設,在實施完成“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08-2010年)”基礎上,根據《長沙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2-2014年)》,結合芙蓉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行動計劃,實施時間為2012-2014年。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環境污染防治、生態建設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主要內容,以項目實施和污染減排為抓手,提高宜居水準,注重綠色發展,突出生態創建,促進社會、經濟、環境和諧發展,促進城鄉生態一體化建設,促進“兩型社會”示范區和國家生態市建設,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三效”原則:堅持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互統一。
2、貫徹“三重”原則:貫徹污染防治重源頭控制、生態建設重連片整治和基礎設施建設重資金投入的行動方針。
3、注重“三評”原則:注重定量評價、社會評議和綜合評定的考核體系。
二、行動目標
(一)環境質量目標
瀏陽河芙蓉區段面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100%,農村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100%。
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0%以上(按現行標準計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環境空氣質量指標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城市建成區聲環境質量達到功能區標準。
(二)環境建設目標
城區污水全截污,污水管網全覆蓋,確保轄區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100%,城市集中式污水處理率達到92%以上。
主要污染物減排完成市政府下達削減目標任務。
完善隆平高科技園納污管網建設,實施雨污分流,將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重點工業企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5%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郊結合部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體系實現街道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減量率達到80%,無害化處置率達到80%。
強化醫廢危廢的監督管理。醫療廢物、危險廢物和餐廚垃圾集中處置率達到100%。
制定區養殖污染退出防治實施方案,城區畜禽養殖在2012年底以前全面退出。
全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1平方米。
(三)環保能力建設目標
環境監管能力與環保需求基本相適應,達到中部省會城市領先水平。
環境監察能力與環境監測能力達到國家三級標準。
街道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環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對街道辦主任定期進行環境保護專項培訓。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城市環境質量,推進宜居城市建設
城區范圍著力于機動車尾氣治理、畜禽養殖業退出、城郊結合部環境綜合整治、大氣污染治理、噪聲污染治理和城市濕地保護等。
1、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升宜居水準
(1)加強大氣污染治理
一是加強聯防聯控,調整“禁燃區”范圍。區政府于2012年底前制定出本地區高污染燃料控制方案和措施,逐步禁止使用燃煤。二是采用先進科學的揚塵控制措施,控制領域由施工工地擴展至渣土運輸線路及棄渣場地,實現“全覆蓋清洗汽車、全封閉運輸渣土、全圍擋施工建設、全過程控制揚塵”。 三是強化機動車排氣治理,加快淘汰黃標車。從2012年開始,按照每年30%、30%、40%的比例淘汰區屬政府機關黃標公務車和黃標環衛、市政車輛,到2014年底前,實現上述車輛的全部淘汰。配合做好轄區范圍內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的管理發放、黃標車限行區域劃定、限行交通標志增設等有關工作。四是推進重點企業治污工程實施。五是強化餐飲業綜合整治。完成火車新站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半徑1.5公里范圍內餐飲企業清潔能源改燒;完成全區230家(含市列名單40家)無證照餐飲、油煙擾民嚴重的餐飲退出任務。六是加強垃圾焚燒整治。
(2)加強污水治理
一是2012年前完成建成區內瀏陽河河段的東屯渡、亭子港、砂嘴子和羅溪港的全截污工程。二是協助市水務局完成國禎污水處理廠尾水消毒工藝改造,且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三是配合市水務局啟動長善垸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工程。四是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質提標。協助市水務局對長善垸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標準從一級B提升到一級A。五是大力提倡和鼓勵中水回用,2014年前建成1-2個中水回用項目。六是整治河道采砂,對現有采砂船、砂場進行清理并進行規范化管理。聯合各部門整治沿江餐飲經營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環保手續不全、污水收集和廢物處置不規范、含油廢水直排湘江等問題,取締違法水上餐飲經營。
(3)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一是根據城市發展的實際和建設“宜居城市”的需要,配合市局重新劃定城市聲環境功能區。二是三環線內全面實施機動車禁鳴,增設禁鳴標志,完善禁鳴標牌。三是協助市相關部門在城區高速公路、環線、省道、高架橋和立交橋附近有居民集中區的高敏感路段啟動隔聲設施建設。
(4)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一是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運轉設施建設。二是強化危險廢物處置與管理。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達到安全有效的收集、轉運、處置、利用。三是強化醫療廢物管理,2013年底所有市級以上醫院醫療廢物全部納入收集處置系統,到2014年,區及街道所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收集處置系統。四是全面實施《長沙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加強餐廚垃圾管理。
2、強化綜合防治力度,著力綠色發展
(1)推進城區非都市型產業退出
調整產業結構,對轄區范圍內的“兩高三小兩業”(高污染、高能耗、小塑料、小洗滌、小食品、養殖業、礦產業)等非都市型產業實行分批淘汰。通過“關、停、并、轉”等多種方式實現落后企業退出。
(2)規范服務業環境管理
配合市局制定《長沙市服務業環境管理辦法》,實施服務業功能分區。餐飲、賓館、酒店、娛樂、洗浴、醫療衛生、機動車維修保養等服務行業排污設施需達到相關要求。
(二)加強城郊結合部環境治理
配合“城中村”改造試點,強化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垃圾收集處置設施和綠化景觀建設。城郊結合部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垃圾全處置、裸土全綠化。
1、完善瀏陽河以東地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向城市過渡的污染防治運行機制
(1)強化城郊結合部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建設城郊結合部村、戶二級農村垃圾收集處置體系。一是全面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系統建設。新建和續建街道生活垃圾收集基礎設施,基本實現生活垃圾收集體系建設全覆蓋。城郊結合部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到50%以上。二是推行垃圾分類回收資源化。推行“戶分類減量、村收集,街道中轉,外送處置”方式,推廣環保合作社“垃圾分類回收”模式,建立垃圾回收綜合利用體系,力爭提高城郊結合部生活垃圾減量化。
(2)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
全面完成城區畜禽養殖業退出工作。依據《長沙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制定區養殖污染退出防治實施方案,城區畜禽養殖在2012年底以前全面退出。
(3)強化城郊結合部地區工業污染防治
一是規范隆平高科技園環境管理,完善園區納污管網建設,實施雨污分流,將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對重點國控企業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園區污染物處理率達到100%。城郊地區涉水污染項目一律引導進園區集中。對于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園區,一律不再審批新項目。二是開展城郊工業企業污染整治。瀏陽河流域或沿岸,所有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全面達標排放。對不能達標排放的通過關停并轉、技術改造等措施實現產業升級,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2、深化城郊結合部環保防控體系,提高城鄉結合部污染防治水平
(1)加強地下水保護
加快建設隆平新城污水管網,實現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
(2)加強城郊結合部地區大氣污染防治
一是深入推行清潔能源改燒。結合長沙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計劃,積極開展清潔能源改燒工作,確保2014年前禁燃區范圍內改燒工作完成。二是加強城郊結合部地區秸稈禁燒力度,重點保護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樞紐安全。
(3)全面開展城郊結合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合理使用農藥化肥,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對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進行規范管理,在重點鄉村設置垃圾收集、沼氣和污水凈化設施,削減農村生活廢水排放量。依據水環境容量和水環境功能區要求,嚴格審批水產養殖業。
(三)突出生態建設,推進生態創建
1、大力開展城市生態建設
(1)建設城市生態系統,打造城市生態廊道,重點建設瀏陽河沿岸生態系統,并對河道進行生態修復。
(2)突出保護城市濕地,改善水生生態系統,啟動東湖公園建設。
(3)加強外來物種管理,均衡配置城市綠地。重點建設好城市交通道路兩側綠化帶和城市公園園林綠化區,采取多林少草、多喬木少灌木,發展立體綠化,新建社區公園。部分地區拆房還綠、退屋還綠,逐步解決拆遷區、新城區公共綠地資源與人口不匹配的問題。
(4)四是強化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監督管理,減少水體與空氣污染。
2、加快生態創建步伐
(1)組織開展“節能環保社區”創建工作,三年內完成20個市級“節能環保社區”創建。
(2)建設一個面積在2平方公里以上的區域噪聲環境治理示范區,重點清理群眾投訴較多的小卡拉OK、音樂茶座、夜宵攤點等噪聲污染源,有效減少噪聲污染投訴。
(四)加強環保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1、加強監測能力建設
(1)配合市局籌建環境監測監察指揮中心,運用先進的數字化、自動化技術,整合污染源在線監控、環境自動監測、突發事件應急預警等系統,實現環境監測監察現代化和標準化建設。
(2)加強城郊結合部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評估,掌握水質狀況,確保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達標率100%。
2、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
(1)加大區環境監察大隊標準化建設力度。2012年底以前,區監察大隊全面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三級標準并通過驗收。
(2)2013年以前所有街道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配備持證上崗的專職環保員,協助監管和處理本轄區內的環境問題。三是建立社區和村環保自治組織,制訂環保村規民約,形成覆蓋全區的基層環境管理組織體系。
3、定期開展全區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1)對環保系統人員進行定期培訓,監察、監測人員持證上崗。通過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增強環保法律意識,提升執法水準。
(2)分期對全區街道辦主任進行培訓,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環境責任感;對街道的環保專干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3)對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與發展的責任意識。
4、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活動
配合市局開展環境保護宣教工作,推進城鄉環境教育一體化,擴大社會宣傳,鼓勵新聞媒體開展環保、生態宣傳和輿論監督,鼓勵市民積極參與“長沙市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具體落實行動責任
成立芙蓉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
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于新凡
副組長:羅玉環、張慶和、許 凡、彭 娟、劉熙宇
組 員: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商務旅游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農林水局、區文體新聞出版局、區統計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城管局、區發改局、區監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環保局、區園林局、區衛生局、區環衛局、區科技局、區市政局、區食安辦、區審計局、區科技局、區安監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國土分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工商分局、區工務局、區法制辦、區政府督查室、區績效考核辦、區委黨校和各街(園、局)行政“一把手”。
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統一指揮,研究處理“三年行動計劃”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由吳穗任辦公室主任。
(二)建立完善環保績效考核機制
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區域環境質量、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區政府與各街道、隆平高科技園、湘湖管理局及區屬相關責任部門簽訂三年行動計劃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行動責任。對環境保護工作不力,完不成交付工作和治理任務的街道、園、局和相關職能部門實行“一票否決”,當年環境保護目標考核計零分。
各責任單位定期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聯席會議匯報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將街道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環保培訓與考核納入組織部門培訓與考核體系。
(三)建立聯席會議機制
建立和完善長沙市芙蓉區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聯席會議制度。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環保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召開1-2次聯系會議,匯報、討論、通報項目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
(四)健全環保投入機制
1、保障政府環保財政投入
區政府作為項目建設和環境治理的主體,每年適當增加環保資金的投入,預算安排配套專項資金,重點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收集設施的建設營運。根據禁燃區擴展計劃,制定針對新增禁燃區清潔能源改燒的補貼政策,加大對企業清潔能源改燒的支持力度。同時加大對生態建設、管網改造、畜禽養殖退出以及公益宣教等環境保護資金的投入。
2、拓寬環保融資渠道,完善生態補償與排污權交易機制
建立多元化融資體制。以流域補償為切入點,建立以區域環境容量為前提,重視市場化運營、自治合作化管理、居民群眾化監督,“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確保環;A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正常運營。加快實施企業排污權交易和環境風險企業責任保險。
3、創新環保投入監管機制
建立完善的環保投入監管制度,實行財政轉移支付監管和審計監管,繼續深化污染減排效能與財政支付掛鉤機制。
(五)完善環保法規體系
配合上級制定《湘江長沙段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長沙市服務業環境管理辦法》等、修訂《長沙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長沙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等,利用法律、法規規范環境保護行為。
(六)建立實施效果跟蹤評估機制
1、建立進度報告制度
各責任單位每季度末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領導小組匯總后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并向各街道、局及相關責任單位通報。
2、建立督查制度
由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對各責任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督查,每年進行一次評估,三年實施期滿后進行一次總評。
3、建立點評制度
根據各責任單位上報情況,重點依據年度督查情況,區領導每年對實施情況及主要問題進行點評。(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政府)
長沙市芙蓉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12-2014年)
發布時間:2014-2-7 14:56:51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