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治污水、排澇水、防洪水、保飲水、抓節水“五水共治”決策部署,有效推進和改善我鎮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美麗徑山”為目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治水為突破口,加快轉型升級。按照治理污水、安全飲水、科學調水、有效節水要求,堅持依法治水、科學治水、全民治水理念,動員全鎮人民參與水環境綜合治理,積極打造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夯實“美麗徑山”人水和諧環境基礎。
二、組織領導
整合成立鎮“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李文泉同志任組長,鎮其他相關領導任副組長,各科辦(中心)、村(社區)、駐徑山相關機構負責人為成員。
原“清水治污”辦公室調整充實為鎮“五水共治”工作指揮部,由鎮長常秀蘭同志任總指揮,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截污納管、飲用水保障與節水配水工程組,農村生活污水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組,防洪排澇、河道整治保潔工程組,監督檢查、宣傳報道組等4個專項工作組,負責協調推進全鎮“五水共治”行動。同時,把以“治污水、防洪水”為重點的“五水共治”工作擺到更加突出位置,堅持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牢牢把握“河長制”這一主抓手,明確路線圖、時間表,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完善措施、扎實推進。
三、工作目標
通過“五水共治”三年行動,全力治污水 ,消滅黑、臭、垃圾河道;科學防洪水,除險加固水利工程;快速排澇水,建設徑山防洪排澇工程;有效保飲水,強化保障飲用水安全;全民抓節水,合理利用水資源。具體要達到以下目標:
治污水。力爭2015年底前、確保2016年,城鄉居民、企事業單位截污率、納管率及處理率均達80%以上;全面消除全鎮范圍內所有垃圾、黑、臭河道及溝渠,主要出境斷面水質達到省、市、區三級考核要求,實現“小河清大河凈”目標。全面啟動4條區級以上河道及我鎮11條鎮級河道治理工作。2014年全面清除全鎮范圍內所有河道河岸垃圾,明顯改善鎮內河道水質。
排澇水。力爭2015年底前、確保2016年,全鎮達到10年一遇排澇標準。加快建設排澇機埠,做好機埠日常維護工作。
防洪水。2014年啟動建設長樂圩區防洪工程,力爭2016年全面完成,防洪標準達到10年一遇以上。完成山塘水庫、堤塘除險加固工程年度任務。
保飲水。力爭2015年底前、確保2016年,全面提升苕溪、四嶺水庫等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質量,水源地水質保持III類以上。全面改善城鄉供水品質,更新完善管網系統,保障農村安全飲水。
抓節水。到2016年,健全節水制度,推行節水設備,推廣實施農業噴滴灌節水系統,減少用水漏損,再生利用示范,合理利用水資源。其中,2014年,節水型村(社區)覆蓋率5%以上,萬元GDP用水量年降低率5%以上。
四、工作任務
(一)大力推進治污水工程
1.全面推行“河長制”,對全鎮范圍內長200米以上、寬5米以上所有河道實施“一河一策”治理。河長是所聯系河治污第一責任人,河長責任單位協助河長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能。各河長要對所聯系河道摸清水質、淤積情況、排污口及周邊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況,提出初步整治方案。隨后移交各相關專項工作組進行細化實施方案工程設計,河長及河長責任單位要全程參與指導、協調和監督開展水污染防治、生態修復、河道整治、河道保潔等綜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區)具體負責屬地河道保潔、堤塘清表、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組織實施工作。
2.加快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截污納管收集處理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做好符合截污納管條件的農村生活污水、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治理工作。同時進一步完善“美麗鄉村”農村污水治理設計方案,對原方案中未含在內但具備納管條件的沿河排水單位,實施污水管道預埋和排污口預留,由各相關職能科室督促其實施截污納管。對仍不具備納管條件的單位,由村建環保辦聯合各相關職能科室,督促其自行開展污水治理。
3.完善產業轉型升級倒逼機制,推進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強化執法監管,關停搬遷工業污染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4.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扎實推進農業減排工作;深化生態水產、畜牧業污染治理,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
5.鞏固“清潔綠化余杭”長效管理,完善垃圾規范收集和無害化處理,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直運。
6.實施河道綜合整治,開展河道清網、清垃圾、長效保潔等工作,溝通水系、調活水體,加大水生態修復力度,進一步完善河道長效保潔機制,確保河道長效保潔全覆蓋。
(二)大力推進排澇水、防洪水工程
1.提高城鎮建設規劃排水標準。
2.修復受“菲特”臺風影響的水毀工程。
3.完成積水嚴重區塊積水點治理,實施建成區內排水薄弱區塊整治,加強排澇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
4.實施以疏浚為重點的河道清淤、清障工程,提升河道容量。
5.結合河道整治,修復部分防洪堤塘。
6.完成山塘水庫、堤塘除險加固工程年度任務。
(三)大力推進保飲水工程
1.深化中北苕溪徑山段、仕村溪、里洪港、龍潭水庫等水域綜合整治保護,實現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管網全覆蓋。
2.推進苕溪及四嶺水庫水源點周邊污染整治,確保備用水源水質穩定,提高城鎮供水抗風險能力。
3.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保障全鎮8個村農村飲用水安全。
4.強化水源水質監測和管理,完善飲用水水源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提高水污染事件處置能力。
(四)大力推進抓節水工程
1.建立健全節水制度,優化水資源配置,落實計劃用水管理,加強再生水和非常規水項目建設。
2.運用經濟杠桿推進節水工作,嚴格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行階梯式水價調節制度。
3.應用節水科技,更新推廣節水型用水設備,實施中水回用工程,減少使用自來水。
4.加大全社會節水宣傳力度,鼓勵企業開展節水技改,倡導市民節約用水,建設節水型社會。
5.推廣農業噴滴灌系統,提高農業生產科學化程度。
五、行動階段
(一)動員部署(2013年12月——2014年2月)
開展調查摸底,制定鎮“五水共治”三年行動方案。召開全鎮“五水共治”工作動員會,部署“五水共治”行動,并向全鎮人民群眾發出倡議,使“五水共治”家喻戶曉、人人參與。鎮政府與各責任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時間節點、目標任務、職責分工。
(二)全面實施(2014年2月——2016年9月)
根據區委、區政府要求,按照“五水共治”三年行動目標和分年度目標,結合我鎮實際組織實施。
(三)總結驗收(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做好“五水共治”掃尾和總結,迎接上級考核驗收。由鎮黨委、政府對“五水共治”三年行動成效進行全面驗收考核,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六、職責分工
1.綜合協調辦:負責全鎮“五水共治”方案編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信息報送及上下對接工作。
2.村建環保辦:牽頭負責全鎮截污納管、飲用水保障及節水配水工程。
3.農辦:牽頭負責全鎮農村生活污水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牽頭負責防洪排澇、河道整治保潔工程。
4.黨政辦:牽頭負責“五水共治”捐款工作;配合做好協調推進、監督檢查、宣傳報道等工作。
5.黨群辦:牽頭負責“五水共治”考核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做好“五水共治”宣傳報道工作。
6.人大辦:負責組織人大代表對“五水共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7.經發安全辦:負責督促企業開展雨污分流,配合開展企業截污納管工作;負責組織動員鎮內企業積極參與“五水共治”捐款活動;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推進工業園區、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綠色企業創建。
8.教育衛生辦:配合開展學校、醫院、餐飲行業等單位截污納管工作;負責組織動員學校、醫院積極參與“五水共治”捐款活動。
9.財統審計辦:負責“五水共治”項目建設等資金安排、概算資金審核,確保資金按相關規定撥付到位,實時監督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政資金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工作。
10.文體服務中心:負責“五水共治”宣傳報道工作。
11.三產旅游服務中心。配合開展服務業單位截污納管及農村污水治理工作。
12.城管服務中心。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垃圾規范收集、無害化處置工作;負責集鎮街面、路面積水排澇工作。
同時,11條鎮級河道的“河長”作為監督檢查的責任主體,按“河長制”分工,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河長制”責任單位落實相關清淤等工作匯總收集工作,具體參照《徑山鎮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余徑政【2013】122號)要求實施。
同時,各村(社區)也要建立“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相應工作計劃,并明確專人專職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
水環境是生態環境保護落腳點,能綜合反映一個地區經濟結構調整與社會發展水平。抓好“五水共治”是貫徹落實省、市、區三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必然要求,也是徑山省級中心鎮建設內在要求。各單位、部門要把治水作為打好轉型升級“組合拳”切入點和突破口,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到治水的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主動撲下身子、甩開膀子苦干實干,確保治水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全面打贏治水攻堅戰。
(二)強化資金保障
鎮財統審計辦要按照區委、區政府明確的資金分擔相關政策,參照鎮重點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統籌協調規范各建設項目資金預算安排,把資金整合好、調度好,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重點保障“五水共治”工作落實。項目涉及到的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也要按照計劃及相關政策落實好資金保障。
(三)嚴格獎懲考核
把“五水共治”行動全鎮納入年度目標綜合考評范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行動遲緩、嚴重影響全鎮進度的村和有關單位予以通報,對發生一次新聞媒體曝光整改行動緩慢或二次曝光的村實行一票否優;對扎實推進“五水共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
(四)完善工作制度
1.例會制。重點圍繞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各專項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指揮部辦公室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指揮部每月召開一次例會。
2.督查制。建立每月公示、每季匯報、半年小結、年終對照的逐級定期檢查、督查通報制。由鎮“五水共治”監督檢查組牽頭組織開展不定期檢查,對因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到位、對公眾舉報受理不及時等導致整治工作嚴重滯后、整治成效公眾意見較大的相關負責人,實行問責追責。
3.考核制。 進一步完善河面、河岸一體化考核機制,在各村實行每條河道每月一次檢查前提下,由鎮組織抽查考核,各占得分的50%。
(五)廣泛宣傳發動
要充分發揮公示牌、政府網站、政府微博等新聞媒介的作用,大力宣傳“五水共治”重大意義,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深入開展“尋找可游泳的河、關注五水共治”專項行動,關注治水行動進展,樹立示范河道標桿,營造有利輿論聲勢。鎮級相關部門及村要發揮各自優勢,凝聚社會力量,構建全民參與治水的社會行動體系,構筑共建共享、共同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把治水工作引向深入。 (杭州市余杭區徑山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