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八屆六次全會和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環境整治攻堅年”的安排部署,以持續改善人居環境質量,助推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污染減排工作為主線,以大氣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環境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為抓手,以嚴格環境執法為保障,以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為主題,創新機制,狠抓落實,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主要目標:
——污染減排。全市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比2013年削減1.5%、1.6%、1.0%、5.5%。
——大氣環境質量。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5%。
——水環境質量。北戴河及近岸海域水質進一步改善,重點海域達到一類海水水質標準,其他穩定達到二類海水水質標準;飲馬河、賈河、洋河、人造河達到功能區劃要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主要工作舉措:
一、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1.全面整治燃煤鍋爐。制定燃煤鍋爐拆除、清潔能源改造相關鼓勵性政策,提高企業鍋爐整治的積極性;對未按規定拆除和改造的企業,提請市政府依法進行強制拆除。到2014底取締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和茶浴爐,淘汰燃煤鍋爐468臺1297蒸噸。
2.抓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整治。督導昌黎縣、盧龍縣和撫寧縣制定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工作任務。按照“上大壓小”的原則,合理確定石渣、石粉、石灰等企業生產規模,制定污染防治技術要求,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徹底解決石渣、石粉和石灰生產企業污染問題。
3.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或油煙凈化裝置達不到處理效果的,分類分批治理,按照《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和油煙凈化設備檢測技術規范,對油煙凈化設備進行監測和驗收。到2014年底,城市區產生油煙的飲食業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
4.加快推進港口煤塵治理。加快港口煤堆場防風網續建工程,加強堆場灑水除塵系統升級改造,不斷提高港口煤塵防治水平。6月底前,完成煤一期4#、煤二期1#、煤四期翻車機干霧抑塵系統改造和煤四期及擴容堆場灑水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工程;9月底前,完成煤三至五期西側、南側防風網工程,煤塵污染得到較好控制。
5.依法關停違法違規大氣污染企業。徹底取締影響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沒有合法手續、規模小、資源和能源消耗高、超標嚴重的工業企業,提高全市的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水平,降低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
6.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加快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度,配合商務部門完成6座儲油庫、293座加油站、114臺油罐車的油氣污染治理項目。
7.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規范管理機動車尾氣環檢機構,實施簡易工況法,提高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水平。建立機動車污染監督平臺,推進環保、公安部門聯網。建立機動車道路遙測系統,加強在用機動車年度環保檢驗。汽車環保標志發放率達到70%。
8.加快大氣污染防治基礎研究。完成我市大氣污染來源解析,研究全市大氣污染的成因和變化趨勢,完成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提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具體措施,為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9.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積極與氣象部門合作,健全重污染天氣會商機制和監測預警體系,著力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
二、不斷深化污染減排,助推發展方式轉變
10.開展“四大行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在鋼鐵、水泥、電力、玻璃四大行業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完成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順先鋼鐵有限公司、耀華玻璃集團公司等企業脫硫脫硝工程60項,拆除鋼鐵企業旁路12個,淘汰燒結機3臺,完成電力行業除塵改造工程3項,力爭削減二氧化硫23434噸、氮氧化物15880噸、煙粉塵360噸。
11.深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以生豬、肉牛、蛋雞、肉雞畜禽養殖場(小區)為重點,加強推進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完成130項農業源污染治理項目,完善養殖場污染減排統計和考核體系,不斷拓展減排空間。按照國務院頒布的《畜禽規模養殖條例》,對全市禁養區劃分情況督導檢查,加強禁養區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綜合整治,有效遏制畜禽養殖污染。
12.強化監督管理減排。實行企業排污總量刷卡(IC卡)控制制度,實現對企業環境管理從濃度控制向濃度、總量雙重控制轉變。以限期治理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抓手,加強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和重點企業現場檢查,確保重點污染源達標排放,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發揮減排效益。
13.開展污染防治“對標”活動。在“四大行業”內組織創建“清潔生產標桿企業”,定期公布標桿企業名單及排放指標,所涉及企業全部達到清潔生產二級水平,非標桿企業逐一明確“對標”完成時限。推進涉重金屬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加大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力度。
14.推進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加強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有效性審核,規范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完善減排監測體系,確保減排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確保自動監控設施傳輸有效率75%以上。
三、推進海域綜合整治,持續改善海水水質
15.繼續開展工業點源污染防治。推進飲馬河、賈河、人造河等入海河流和青龍河的綜合整治工程,加強涉水企業排查,繼續做好違法違規排污企業關停工作,鞏固提高整治成果。
16.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加強飲用水源地執法檢查,強化對飲用水源地周邊企業監管,堅決清除保護區內違法的旅游、餐飲和與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開展飲用水源水質全分析監測,加大監測頻次和監察力度,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
17.加強地下水保護和修復。加強對排放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業企業,以含有鉻、錳、汞等危險廢物堆放場地的監督檢查,落實防滲要求,加強地下水監測和分析,開展地下水污染場地修復試點工作。
18.加強對河流、海域和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重點加強暑期北戴河浴場及其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全項監測、入海河流水質監測、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直排海污染源監測、海水浴場水質監測、赤潮預警監測。加強監測數據的分析,充分發揮科學研判作用。
19.進一步完善北戴河近岸海域陸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培訓,搞好應急資源儲備,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自然生態保護,提高生態文明理念
20.嚴格生態紅線。將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作為項目準入的重要前提,樹立生態“紅線”意識,在地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以及特征敏感區,禁止新建污染型工業項目,確保環境安全。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嚴格環境準入,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發展。把總量削減指標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確保增產不增污。嚴把新建項目重金屬總量準入關。
21.開展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以北戴河區、新區、青龍縣3個個片區共計35個村莊整治為示范,以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和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為重點,因地制宜,扎實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探索適合我市農村特點的農村環保實用技術和管理方法,推進農村環境治理長效機制建設。
22.深入開展農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牽頭做好省定“提升行動”重點村莊的“四清”工作。
23.加強自然保護區環境管理。完善全市自然保護區范圍、界線及功能區劃的核查工作,全面規范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管。對調整后的黃金海岸保護區、新建的都山自然保護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編制加強督導,按照保護區管理條例的要求盡快完成。加強自然保護區、旅游景區專項執法檢查,嚴查生態破壞行為,遏制生態惡化趨勢。
24.扎實開展生態示范創建。完成22個省級生態村創建任務,推進青龍生態縣建設。
25.加快推進建立企業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規范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五、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全力保障環境安全
26.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以鞏固重金屬排放企業整治成果“回頭看”和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環境污染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鞏固“三查”行動成效,積極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對2012年、2013所有關停的違法違規企業,開展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確保企業關停到位,確保恢復生產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27.組織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電力、鋼鐵、造紙、化工、食品、垃圾處理等行業,特別是“十五小”、“新六小”企業以及國家明確淘汰類污染項目。健全完善環保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積極探索和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體系建設。
28.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加強燃煤設施、煤炭裝卸、儲存場所的監管,督導企業落實覆蓋、圍擋等防塵措施,嚴厲打擊電力、鋼鐵、焦化、水泥、玻璃制造等行業企業環境非法行為。組織開展農作物秸稈禁燒執法檢查,杜絕著火點。
29.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試生產管理、竣工環保驗收專項執法檢查,著力解決建設項目“未驗投產”、“久試不驗”等問題。健全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臺賬,實現建設項目全程跟蹤,探索建立重點建設項目動態管理系統。組織園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推進省級及以上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鋼鐵、建材、礦山、風電等企業規劃環評。
30.開展輻射安全大檢查。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強化核與輻射執法檢查,堅決遏制輻射事故的發生。加強核與輻射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完善修訂我市環保系統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31.加強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指標體系,對納入環統企業進行分類管理,全面規范企業環保組織機構、管理規章、檔案資料、建設項目管理、污染防治設施管理和日常管理臺賬。
32.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開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單位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和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許可和聯單制度,防止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流失。開展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完善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和終身責任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保障醫療廢物集中安全處置。
33.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全面落實重點企業監管責任人制度,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建立“全面覆蓋、層層履職、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的環境監管模式,從根本上解決環境監管、督查責任不清和不落實的問題。強化縣鄉政府環境保護責任,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采取通報、約談、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等舉措推進落實。
34.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開展重金屬及其他涉重金屬企業、尾礦庫、造紙企業、化學品企業、涉油企業、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企業等環境風險與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5.積極化解環境信訪。認真做好環境信訪工作,強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加強接訪、回訪、包案、調節和復查等制度的落實,減少進京訪、赴省訪、重復訪。
六、加強機制體制創新,增強環保內在活力
36.開展智慧環保建設。做好智慧環保頂層設計和信息資源規劃,通過現有的數字環保平臺,逐步構筑起環保領域的物聯網,推動數字環保向“智慧環保”的轉變,建成面向環境管理、面向公眾服務,對環境管理提供智能決策分析支撐的,技術先進可靠包容性強的,智慧型的環境信息管理系統。
37.完善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大氣污染防治監督考核獎懲辦法,并做好組織實施,加大對考核結果運用力度。實行河流跨界斷面生態補償機制,嚴格生態補償金扣繳,完善生態補償金使用辦法。完善企業環境守法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深化環保監督員制度,加強監督員培訓與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38.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進一步摸清主要污染物總量底數,細化總量分配指標,完善排污許可證與排污權交易管理平臺。制定排污權抵押相關政策,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工作。
39.完善環評審批機制。進一步簡化審查、審批環節,做好步驟銜接,縮短整個流程,嚴格限時辦結。對保增長、保民生和重大戰略支持工程,以及省、市重點建設項目,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全程服務。完善網上審批服務,實現省市縣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
40.加強監測數據公開。組織開展49家國控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和自行監測,并在國控重點企業主要門口的顯著位置設立顯示屏,及時公布監測數據,加強企業環境行為監督。
41.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以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契機,以開發區環保產業園為基地,以打造環保科研、環保產品生產、環境服務及展示交易為一體的綜合性環保產業集聚地為目標,積極引進大學院校、國家科研院所和具備創新能力的環保企業等科研機構,大力發展污染防治技術與設備推廣和應用,不斷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同時,建立科技研發獎勵機制,加大環保科技創新支持力度,著力打造環保技術推廣示范工程,促進新技術在環境污染治理中推廣應用。
42.組織開展環保365、綠色秦皇島、環保曝光臺、“中國夢、綠色行”等系列宣傳報道活動,特別是結合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深入宣傳我市環保工作成就、環保模范人物、環保先進企業,曝光環境違法行為,介紹環保科技前沿技術,推廣綠色低碳生活,不斷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七、強化行風作風建設,打造新型環保隊伍
43.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局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強化直屬單位負責同志自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
44.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緊圍繞反對“四風”這個重點,開展正風肅紀行動,著力解決“四風”突出問題,真正規范干部干事、方便群眾辦事、破解發展難事。
45.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圍繞環保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進一步做好清權、確權、曬權、控權工作,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推動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同時,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動,構建防腐抗變思想防線。
46.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在機關建設方面,加快網上辦公系統建設,推行公文流轉、政務督辦、信息報送、檔案管理等網上運行,探索移動辦公系統模式。在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方面,市本級力爭達到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東部地區一級標準;有條件的縣區爭取達到東部二級標準。在環境監測機構標準化建設方面,加快建設覆蓋全市的環境空氣監測網絡,全部縣區必須與省環保廳聯網,實時傳輸監測數據。在環保隊伍建設方面,抓好業務培訓、法律學習,提高整體工作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潔、業務精干、愛崗敬業、開拓創新”的新型環保隊伍。(秦皇島市環境保護局)
秦皇島市2014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4-6-11 15:31:34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