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持續、高效開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要求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重點,強化結構減排,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加快轉型升級;深化工程減排,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統籌城鄉發展;落實管理減排,推進環境管理創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根據市政府有關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要求,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即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14.0%、14.6%、15%、10%,排放總量分別要求減少1978噸、246噸、267噸、43.6噸。
三、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縣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公安局、監察局、規劃建設局、環保局、農業局、統計局及各管委會、鎮和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其中縣發改局負責制定優化生產力布局、產業結構調整以及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和規劃,實施煤炭總量控制,調整能源結構,并負責制定有利于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價格政策;縣財政局負責做好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資金保障及有關財政政策研究制定;縣規劃建設局負責督促、指導各管委會、鎮和街做好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的建設與維護;縣環保局負責實施管理減排,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工程及其他工業污染治理減排項目進行監督檢查與技術指導;縣經貿局負責實施結構減排,下達落后產能和設施關停通知,并組織關停,對高污染高能耗企業提出限產或停產要求并組織實施;縣農業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縣公安局負責制定落實機動車污染總量控制計劃;縣統計局負責減排基礎數據的統計與審核;縣監察局負責組織對重點減排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或行動遲緩的單位及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四、主要工作
(一)嚴格控制增量
1、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行和深化環評制度,實行空間、總量、項目“三位一體”的環境準入制度和專家評估、公眾評估“兩評結合”的環境決策咨詢制度,深入實施項目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產業結構調整、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污染減排績效指標等掛鉤制度,實施以新代老、增產減污和總量削減替代措施。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應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嚴格執行化學原料藥、造紙、印染、農藥、電鍍、食品、釀造、熱電、生豬養殖等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
2、實施煤炭總量控制。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費比重,鼓勵有條件的區域或工業區建設集中供熱或熱電聯產項目。通過優化能源結構、提升產業層次、強化節能降耗等手段,從根本上控制煤炭削耗總量過快增長。
3、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合理控制機動車增長速度,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加大淘汰車輛和以舊換新車輛的補貼力度,促進淘汰車輛的注銷登記工作,確保“十二五”機動車NOX新增排放量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范圍以內。
4、適度控制畜禽養殖總量。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區劃分方案》,嚴禁在楠溪江中上游等禁養區、限養區新建、改擴建畜禽養殖場或養殖小區;嚴格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評審批,所有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必須執行同時建設、同時施工和同時治理的環保“三同時”制度,配套完善固體廢物和污水處理設施,落實配套的種植業用地,實現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和零排放,無相應治理設施的養殖場或養殖小區一律不予審批。
(二)推進工程減排
1、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甌北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達到75%以上。完成上塘、橋頭、橋下、烏牛、黃田、三江等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加大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十二五”期間新建污水主管道130公里。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日常運行監管,治理設施保持正常運轉。
2、完成橋頭鎮鈕扣業污染整治。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樹脂鈕扣、飾品等生產企業的廢水、廢氣污染治理,妥善處置污泥,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
3、加強對燃煤鍋爐脫硫工程的監管,提高脫硫效率,確保工程運行正常。
(三)強化結構減排
加大工業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根據國家、省相關產業政策要求,制定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政策,依法強制淘汰污染嚴重企業和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到2015年,確保工業企業主要水污染物負荷整體下降16%以上。
1、造紙行業: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的廢紙造紙(特種紙除外)生產線,到2015年,造紙行業主要水污染物負荷下降20%以上。
2、印染行業: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萬米以下的印染生產線;淘汰綜合能耗和新鮮水取水量達不到國家《印染行業準入條件》規定的印染生產線;推行清潔生產,加快O型缸、J型缸和浴比大于1:6的間歇式染色設備升級改造,促進產業集聚升級。到2015年,印染行業主要水污染物負荷下降10%以上。
3、冶金行業:淘汰污染嚴重的鑄造沖天爐、單罐日產8噸以下的小冶煉、單段煤氣發生爐的生產工藝及設備。
五、保障措施
(一)科學分析,統籌部署。各管委會、鎮和街道要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分析各自區域內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減排潛力與空間,掌握污染治理最新動態與要求,制定“十二五”污染減排實施方案。認真研究2011年污染減排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分解責任,落實任務,理清思路、理順關系,起好步、開好局,為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奠定良好基礎。
(二)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將污染減排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管委會、鎮和街道,以生態縣建設目標責任書形式下達年度減排任務,并將污染物減排工作實施情況、減排工程建設情況、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年終目標考核,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各管委會、鎮和街道及有關部門必須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縣污染物減排總體要求上,發揮各級政府主導責任、部門監督責任、企業主體責任,一級對一級負責。
(三)健全制度,提升水平
1、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制度。按照區域平衡、同類平衡、同步削減等原則,實現區域內污染物點對點平衡,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總量。
2、完善污染物減排監測監察體系。加強全區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建設與管理,維護好中控管理系統。加強污染減排工程項目COD、氨氮、SO2、NOX監督監測。
3、健全污染減排長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區污染減排載體工程項目長效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治理設施日常運行、臺帳資料建檔、污泥處置、排口設置、中控系統建設與維護等環境監管要求,進一步規范和約束企業環境行為。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增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4、深入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加大生態補償制度實施與創新力度。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完善排污收費制度,合理調整排污費以及污水處理費、污泥處置費、垃圾處理費等收費標準。建立重點污染企業環境行為數據庫,完善環境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加強環保、稅收、銀行系統信息交流,將節能減排和環境行為作為政策優惠、貸款發放的重要前提條件,實施相應的獎懲政策;推進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金融政策。
(四)深入宣教,營造氛圍
加強面向不同社會群體的污染減排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階段性成效,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開展經常性的環保宣傳,切實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推進信息公開法制化,完善和落實環境質量公報、污染物減排結果發布和企業環境行為公告等制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實行公眾參與程序化,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有序監督污染減排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等社會監督的作用,不斷拓展公眾參與渠道。(永嘉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