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2023.09.22
申請日:2023.07.06
分類號:C02F1/52(2023.01)I;C02F1/56(2023.01)I;C02F1/00(2023.01)N;C02F101/30(2006.01)N;C02F101/14(2006.01)N;C02F101/10(2006.01)N;C02F103/36(2006.01)N
摘要
本申請涉及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包括依序連通的:污水進水區、混凝區、第一絮凝區、第一沉淀區、混合區、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和污水出水區。本申請通過設計兩套沉淀系統,兩套沉淀系統各自包含混凝區、絮凝區和沉淀區,通過混凝區、第一絮凝區、第一沉淀區可以比較徹底地降低焦化廢水的硬度,通過混合區、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對焦化廢水進行深度處理,避免了焦化廢水硬度過高、對設備造成損害的風險。

權利要求書
1.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包括依序連通的:污水進水區、混凝區、第一絮凝區、第一沉淀區、混合區、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和污水出水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進水區與所述混凝區的上部相連通;和/或,所述混凝區和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下部相互連通;和/或,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上部通過管道連通至所述第一沉淀區的底部;和/或,所述第一沉淀區的上部與所述混合區的上部相互連通;和/或,所述混合區的上部與所述混凝反應區相互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絮凝區內設置有驅動流體自下而上運動的導流筒,所述混凝反應區的下部通過管道連通所述導流筒的下端,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還包括推流區,所述第二絮凝區和所述第二沉淀區之間通過所述推流區相連通,其中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下部連通所述推流區的下部,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一端連通所述推流區的上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另一端設置有斜板過濾裝置,所述污水出水區通過所述斜板過濾裝置與所述第二沉淀區相連通;所述斜板過濾裝置與所述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一端間通過隔離板隔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區、第一絮凝區、混合區內均設置有攪拌槳;和/或,所述第一沉淀區、第二沉淀區內均設置有污泥斗。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區、混合區和第二沉淀區的底部通過回流管道相連通,所述回流管道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回流管道中的流體由所述第二沉淀區向所述混凝區和/或所述混合區流動的泵送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沉淀區底部設置有排泥口;和/或,所述第二沉淀區底部設置有排泥口。
8.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通過第一方面任一實施例執行,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通過所述污水進水區將所述焦化廢水導入所述混凝區,并向所述混凝區加入偏鋁酸鈉、氫氧化鈣和聚合硫酸鐵;所述混凝區中的焦化廢水進入所述第一絮凝區后,向所述第一絮凝區加入聚丙烯酰胺;所述第一絮凝區中的焦化廢水經所述第一沉淀區進入所述混合區后,向所述混合區加入氫氧化鈉、碳酸鈉和聚合硫酸鐵;所述混合區中的焦化廢水依序經過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后,通過污水出水區排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混凝區加入偏鋁酸鈉、氫氧化鈣和聚合硫酸鐵,偏鋁酸鈉的加入量為500-800mg/L,氫氧化鈣的加入量為800-1000mg/L,聚合硫酸鐵的加入量為30-50mg/L;和/或,所述向所述第一絮凝區加入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的加入量為1-2mg/L;和/或,所述向所述混合區加入氫氧化鈉、碳酸鈉和聚合硫酸鐵,氫氧化鈉的加入量為500-800mg/L,碳酸鈉的加入量為500-1000mg/L,聚合硫酸鐵的加入量為20-30mg/L;和/或,所述混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500-1000/S;和/或,所述第一絮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70-100/S;和/或,所述第一沉淀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表面負荷為2.0-2.5m/h;和/或,所述混合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500-1000/S;和/或,所述混凝反應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5-10min;和/或,所述第二絮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70-100/S;和/或,所述第二沉淀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表面負荷為5.0-6.0m/h。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區、混合區和第二沉淀區的底部通過回流管道相連通,所述回流管道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回流管道中的流體由所述第二沉淀區向所述混凝區或所述混合區流動的泵送機構,所述通過所述污水進水區將所述焦化廢水導入所述混凝區,當所述污水進水區導入的焦化廢水無COD沖擊負荷時,所述回流管道將所述第二沉淀區內污泥總質量的5-10%回流入所述混合區;當所述污水進水區導入的焦化廢水受到COD沖擊負荷時,所述回流管道將所述第二沉淀區內污泥總質量的5-10%回流入所述混凝區,并同時在所述混凝區中加入活性炭粉末。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及方法,以解決焦化廢水預處理后污染物仍較多的技術問題。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包括依序連通的:
污水進水區、混凝區、第一絮凝區、第一沉淀區、混合區、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和污水出水區。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污水進水區與所述混凝區的上部相連通;和/或,
所述混凝區和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下部相互連通;和/或,
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上部通過管道連通至所述第一沉淀區的底部;和/或,
所述第一沉淀區的上部與所述混合區的上部相互連通;和/或,
所述混合區的上部與所述混凝反應區相互連通。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絮凝區內設置有驅動流體自下而上運動的導流筒,所述混凝反應區的下部通過管道連通所述導流筒的下端,
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還包括推流區,所述第二絮凝區和所述第二沉淀區之間通過所述推流區相連通,其中所述第二絮凝區的下部連通所述推流區的下部,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一端連通所述推流區的上部。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另一端設置有斜板過濾裝置,所述污水出水區通過所述斜板過濾裝置與所述第二沉淀區相連通;所述斜板過濾裝置與所述所述第二沉淀區的上部一端間通過隔離板隔離。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混凝區、第一絮凝區、混合區內均設置有攪拌槳;和/或,
所述第一沉淀區、第二沉淀區內均設置有污泥斗。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混凝區、混合區和第二沉淀區的底部通過回流管道相連通,所述回流管道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回流管道中的流體由所述第二沉淀區向所述混凝區和/或所述混合區流動的泵送機構。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沉淀區底部設置有排泥口;和/或,
所述第二沉淀區底部設置有排泥口。
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通過第一方面任一實施例執行,所述焦化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通過所述污水進水區將所述焦化廢水導入所述混凝區,并向所述混凝區加入偏鋁酸鈉、氫氧化鈣和聚合硫酸鐵;
所述混凝區中的焦化廢水進入所述第一絮凝區后,向所述第一絮凝區加入聚丙烯酰胺;
所述第一絮凝區中的焦化廢水經所述第一沉淀區進入所述混合區后,向所述混合區加入氫氧化鈉、碳酸鈉和聚合硫酸鐵;
所述混合區中的焦化廢水依序經過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后,通過污水出水區排出。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向所述混凝區加入偏鋁酸鈉、氫氧化鈣和聚合硫酸鐵,偏鋁酸鈉的加入量為500-800mg/L,氫氧化鈣的加入量為800-1000mg/L,聚合硫酸鐵的加入量為30-50mg/L;和/或,
所述向所述第一絮凝區加入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的加入量為1-2mg/L;和/或,
所述向所述混合區加入氫氧化鈉、碳酸鈉和聚合硫酸鐵,氫氧化鈉的加入量為500-800mg/L,碳酸鈉的加入量為500-1000mg/L,聚合硫酸鐵的加入量為20-30mg/L;和/或,
所述混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500-1000/S;和/或,
所述第一絮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70-100/S;和/或,
所述第一沉淀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表面負荷為2.0-2.5m/h;和/或,
所述混合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500-1000/S;和/或,
所述混凝反應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5-10min;和/或,
所述第二絮凝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HRT為15-20min,水力混合梯度為70-100/S;和/或,
所述第二沉淀區中,所述焦化廢水的表面負荷為5.0-6.0m/h。
在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混凝區、混合區和第二沉淀區的底部通過回流管道相連通,所述回流管道上設置有驅動所述回流管道中的流體由所述第二沉淀區向所述混凝區或所述混合區流動的泵送機構,
所述通過所述污水進水區將所述焦化廢水導入所述混凝區,當所述污水進水區導入的焦化廢水無COD沖擊負荷時,所述回流管道將所述第二沉淀區內污泥總質量的5-10%回流入所述混合區;當所述污水進水區導入的焦化廢水受到COD沖擊負荷時,所述回流管道將所述第二沉淀區內污泥總質量的5-10%回流入所述混凝區,并同時在所述混凝區中加入活性炭粉末。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上述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焦化廢水的處理裝置,通過設計兩套沉淀系統,兩套沉淀系統各自包含混凝區、絮凝區和沉淀區,通過混凝區、第一絮凝區、第一沉淀區可以有效實現焦化廢水的碳酸鹽硬度、硅酸鹽和氟化物的去除,通過混合區、混凝反應區、第二絮凝區、第二沉淀區對焦化廢水進行深度處理,進一步去除廢水中的非碳酸鹽硬度、懸浮物和有機物,有效避免了因硬度、氟化物、硅酸鹽、有機物過高對設備造成損害的風險,提高了系統運行穩定性,降低了運行成本。
(發明人:金常林;王東;張磊;劉華利;馬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