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S311當陽市郭場至窯灣段改擴建工程(兩河集鎮至金沙收費站)給水管道遷改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S311當陽市郭場至窯灣段改擴建工程(兩河集鎮至金沙收費站)給水管道遷改工程,已由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宜發改審批[2024]13號”和宜昌市交通運輸局以“宜市交發[2024]1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和地方政府自籌,招標人為當陽市交通運輸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盛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概況
2.1 工程地點:當陽市。
2.2 工程概況:該工程為S311當陽市郭場至窯灣段改擴建工程(兩河集鎮至金沙收費站)給水管道遷改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安裝規格不大于DN800給水鋼管、規格不大于DN600球墨鑄鐵管、規格不大于De160的PE塑料管,安裝閥門、電池流量計,磚砌閥門井、道路拆除及恢復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3 招標范圍:本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及答疑材料(如有)所列全部內容。
2.4 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一個標段。
2.6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規范驗收的合格標準。
2.7 工程安全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項目施工圍擋嚴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圍擋標準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資建發〔2024〕10號)和當陽市住建局《關于印發(建筑工地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執行。圍擋標準按該文件《參考圖集》實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關于印發(宜昌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 號)要求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應用及評價,實現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資質證書)
3.3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安全生產許可證,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4 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