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EPC)招標公告
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EPC)已由金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金發改審批〔2025〕24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金寨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金寨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招標項目名稱: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EPC)
2.2招標項目編號:E341524001003795
2.3項目類型:工程類
2.4項目實施地點:金寨縣梅山鎮黃林村、梅山村
2.5項目概況、投資規模: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工程,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包裝飲用水項目水源地引調水管道工程,引調水建設規模900立方米/小時,鋪設輸水管道,管線全長約8.0公里,管徑DN400至DN500,取水附屬設施建設(不含取水泵船及內部設備)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工程總投資約4585萬元。
2.6工期:15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提供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工期:120日歷天。
2.7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EPC模式實施,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勘察、測繪、方案設計(含涉河建設方案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工程勘察和測繪,提供滿足設計規范及勘察規范要求的全部勘察報告、資料及相關審查(如有)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驗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務等。
(2)設計:承擔本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含涉河建設方案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各專項工程設計、專家評審、配合施工圖審查及后續跟蹤服務等。
(3)貨物采購:施工圖所載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設備采購(不含取水泵船及內部設備)。
(4)施工:承擔本建設項目的施工圖圖紙及設計變更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不含取水泵船及內部設備);本項目相關全部設備及材料的安裝(不含取水泵船及內部設備);直至竣工驗收、調試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8標段劃分:1個標段
2.9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工程勘察資質: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具有水利行業(引調水)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工程施工資質: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派項目經理(即項目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證書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
(2)設計負責人資格: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證書或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聯合體投標的,設計負責人由具有滿足設計資質要求的單位委派。
(3)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施工負責人由具有滿足施工資質的單位委派。
備注: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須同時滿足上述相應崗位資格要求),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獨立設置,不能由一個人同時兼任。
3.3投標人業績要求
近5年(2020年7月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合同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
注:業績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