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為我縣“十二五”減排工作的攻堅之年,為堅決打贏治污減排攻堅戰,完成全縣年度減排任務,根據《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治市2014年治污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長政發[2014]2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把治污減排作為落實“11355”發展思路、建設美麗武鄉的重要抓手,把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調整結構作為經濟增長的主攻方向,深化污染治理、強化科學監管,嚴厲查處和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實施治污減排,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COD、NH3-N、SO2、NOX、煙塵、工業粉塵六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任務。
三、重點減排項目
2014年我縣的重點減排項目共16個。
四、工作內容
(一)突出國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狀項目建設,確保按期完成任務。列入省政府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限期治理任務的項目是今年減排考核的重點,西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要采取非常措施,確保煙氣脫硝限期治理項目按期完成及脫硝設施運行歷史數據存儲。
(二)堅決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施。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嚴格按標準斷水、斷電,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地貌,防止死灰復燃。對不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全面完成治污減排重點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設施運行管理
1.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已建成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必須保證人員和經費,完善配套建設,加強運行維護管理,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完善污水處理廠運行臺帳、記錄處理水量、進出口水質化驗濃度數據和藥劑使用量。大力實施污泥綜合利用,實現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進一步改造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處理量。
武鄉縣西電凈水有限公司必須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廢水除磷脫氮提標改造,保證出水水質達到設計要求,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加快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確保2014年我縣鄉鎮污水處理廠建成。大力推進再生水回用,再生水回用率達到30%。重視污泥安全處理處置和垃圾滲濾液治理,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
2.加快污廢水聯網治理建設。全縣工業企業和農村綜合聯片整治村鎮污廢水必須盡快按規定接入相應污水處理廠,安裝污染物在線連續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縣環保部門聯網。進一步加強廢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廢水治理設施投運率達到100%,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3.加強農業污染物治理工作。“十二五”期間,國家將農業污染源納入總量減排管理考核體系,并對農業污染減排任務實行單獨考核。
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量大、比重高,是農業污染源總量減排的重點。要因地制宜推行干清糞收集方法,建設完善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和廢棄物貯存設施,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支持養殖專業戶、養殖密集區域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集中處理場和有機肥廠,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集中收集和處理,引導養殖專業戶向規模化養殖場發展,重點扶持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標準化規模養殖企業發展。
加強對納入減排計劃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開展監督檢查,監督其污染物排放狀況、排放去向、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廢棄物綜合利用情況等。
五、部門工作職責
在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減排工作中,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等制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蟠洪工業園區辦負責園區內項目建設,引進清潔型生產企業,落實有關項目減排措施,監督園區內污染整治工作的實施和污染治理設施的穩定運行。
環保部門負責監督排污企業落實減排項目并監督實施,對未按期建成治理設施或者建成處理設施后不能穩定運行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并依法查處。組織對減排項目的監督性監測和監察工作。對未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實行項目環評限批。
發改部門要按產業政策,嚴把項目審批關,對未完成治污減排任務的企業,不安排投資計劃,不再審批高污染、高能耗的生產、加工建設項目。
經信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依法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停、實施淘汰。
工商局負責依法注銷或吊銷關停、淘汰企業的營業執照,對無營業執照的違法企業依法取締。
監察局負責對違反環保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進行監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山西省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安監局負責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公安局負責配合環境執法專項檢查,對暴力抗法的要依法進行嚴厲打擊,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和不符合國家有關機動車排放規定的營運“黃標車”實施淘汰,嚴厲查處未取得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標志上路行駛的車輛和運輸車輛拋灑等環境污染問題。
住建局負責組織管網配套建設及污水收集工作,監督指導已建成投運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督促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推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回用,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率。
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取締關閉土小企業和違法建設項目的土地占用情況進行清理整頓,依法收回違法占用的土地。
交通局負責推進大型道路客貨運輸車輛和縣城公交、出租車中“黃標車”的淘汰和清潔燃料替代工作。
商務中心負責成品油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農業委員會負責種植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總量控制與減排工作,監督種植業污染整治工作的實施。
畜牧獸醫中心負責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總量控制與減排工作,監督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的實施。
供電公司負責對淘汰、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及排污不達標企業實施強制斷電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治污減排工作領導組,負責全縣治污減排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石盤開發區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地治污減排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要把污染減排工作作為重要抓手,強化責任,加強領導。企業負責人是污染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落實減排工作方案,責任到人,狠抓落實,確保減排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完善激勵政策,建立減排工作獎勵制度。財政部門要對污染減排重點工程,給予資金扶持,各類金融機構要對污染減排項目實行優先信貸支持。對在我縣減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安排專項資金表彰。對于完成年度治污減排任務,并通過環境保護部年底核查的減排項目,按照減排量發放“以獎代補”獎勵資金。
(三)加強監管,加大督辦力度。縣治污減排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要協調各成員單位圍繞治污減排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治污減排工作的檢查、指導,組織各種形式的檢查活動,重點督辦所確定的反映強烈的、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案件的落實,切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四)切實加強公眾監督,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治污減排工作事關全縣人民的共同利益,事關我縣的未來發展。新聞媒體要對治污減排工作進行深入宣傳、詳細報道,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氛圍。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作用,暢通投拆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監察機關要把治污減排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參與和推動治污減排工作的深入開展。對組織不力、徇私舞弊、失職瀆職、不能按時完成治污減排工作任務的企業,在年終考評時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武鄉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