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臺縣黃羊山4、6、7、8號花崗巖礦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勘查、設計、施工招標公告
奇臺縣黃羊山4、6、7、8號花崗巖礦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勘查、設計、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奇臺縣黃羊山4、6、7、8號花崗巖礦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經由奇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備案證號:2512150932652325000153”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新疆金奇鼎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該項目勘查、設計、施工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勘查、設計、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奇臺縣黃羊山花崗巖礦區
2.2建設規模:利用挖掘機、破碎機、推土機、裝載機、自卸車等設備對奇臺縣黃羊山4、6、7、8號花崗巖礦區廢石料進行破碎清運、場地平整、礦坑回填恢復作業。對13萬立方米廢石料進行整治,其中8.9萬立方米進行礦坑回填,剩余廢石料破碎清運至丘陵凹陷處進行覆土恢復。
2.3項目投資額:840萬元。
2.4工期要求:2026年1月18日-2026年3月31日,共計73天(日歷日)。
2.5質量標準:合格。
2.6招標范圍:為完成本項目的勘查(查明勘查區地質環境條件、主要的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問題及其分布范圍、查明調查區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區域穩定性、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等地質環境條件)、準確核實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主要實物工作量,提出地質災害治理方案,工程施工等要求的所有施工圖設計工作、施工總承包、竣工交付、缺陷責任期工作等所有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保、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并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驗收、移交前維護、移交,技術支持和服務及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服務等,具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勘查:完成本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全部勘查(查明勘查區地質環境條件、主要的地質環境、查明調查區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區域穩定性、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等地質環境條件)。
設計:完成本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全部設計工作,施工方案合理可行,通過審查(評審)勘查內容可作為設計的部分章節,在設計方案中體現即可。
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所涉及的建設規模的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資質要求:具備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2)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3投標人類似業績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至少有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及驗收批復或意見】。
3.4財務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報表附注。
3.5項目負責人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工環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近半年(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證明;
項目總負責人滿足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要求的可以兼任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但不能同時兼任。
(2)勘查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工環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近半年(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證明;
(3)設計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工環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近半年(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證明;設計負責人滿足勘查負責人要求的可以兼任勘查負責人。
(4)施工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工環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近半年(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證明;
3.6信譽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投標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的單位及自然人不允許參加投標(最高人民法院官網:https://www.court.gov.cn/);
3.7其他要求:
(1)投標企業須在投標書里附有效的:《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不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惡意投訴承諾書》及《施工承包單位承諾書》,《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不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惡意投訴承諾書》及《施工承包單位承諾書》,必須加蓋投標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諾書的企業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