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七期、八期、九期、十期)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已由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遠發改審批〔2025〕55號、遠發改審批〔2025〕62 號”文件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自籌,招標人為遠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七期、八期、九期、十期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編號:YAA020042-202515-01
2.2本招標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
(1)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七期),本項目位于遠安縣吳家沖段。全長1.51公里,其中584.76米,現寬3.5米拓寬至5.0米,剩余927.23米保持寬4.0米不變,主要建設內容包含道路工程、給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八期),本項目位于遠安縣吳家沖延伸段。全長1.67公里,寬3.5米,主要建設內容包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鳴鳳鎮院內環境提升工程等;
(3)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九期),本項目位于遠安縣臨沮大道及南城三路段。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DN400污水管長1630米、檢查井37座等工程;
(4)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十期),該項目包含桃李村支路一(A線)長576米,寬4.5米,桃李村支路二(B線)長254米,寬6米,桃李村支路三(C線)長 240米,寬4米;鵬程山水改造刷黑面積2480.92平方米;利民支巷進行改造刷黑面積454平方米;瓦倉大米室外道路新建面積2017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含車行道鋪瀝青混凝土路面、安裝側石、破損路面修復、道路標線、照明工程及給排水工程等。
2.3建設地點:遠安縣鳴鳳城區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設一個監理合同段。監理范圍為遠安縣中心城區雨水管網修復改造工程(七期、八期、九期、十期)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2.5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質量要求。
2.7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規定的合格標準,避免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計劃監理與相關服務期: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后的210天;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30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