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三角一體化南太湖未來新城長東片區總部經濟園區基礎設施項目——金山湖生態修復工程招標代理及咨詢服務項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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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一體化南太湖未來新城長東片區總部經濟園區基礎設施項目 ——金山湖生態修復工程招標代理及咨詢服務項目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為長三角一體化南太湖未來新城長東片區總部經濟園區基礎設施項目 ——金山湖生態修復工程招標代理及咨詢服務項目,建設單位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發包人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512221 。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地點:發包人指定地點。
2.2發包內容:金山湖生態修復工程,范圍西至楊瀆橋路,東至泥橋港,北至太湖,南至濱湖大道,面積約1245 畝,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景觀綠化、廣場鋪裝、花境、園路、藝術裝置以及相關市政配套設施等,總投資約5.58 億元,本次設計范圍內工程投資約8000萬元,包括主地標建筑周邊景觀及市政工程,金山湖環湖區域的過渡景觀工程。涉及本項目的施工、監理、跟審、測繪等的全過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服務。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服務費預計15萬元。
2.3服務期限:簽訂合同起至項目結束(具體時間以業主要求為準)。
2.4質量標準:合格,符合現行國家規范要求。
3.競包人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質等級要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標〔2021〕26號)規定,本項目中介服務機構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3其他要求:
(1)本項目采用電子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2)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及整個項目的統籌工作,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在湖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和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錄入(需提供平臺截圖);
造價咨詢總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項目清單控制價編制服務,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房屋建筑相關專業含一級、不含二級)及市政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投標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錄入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的;
被有關行政監管部門通報限制在湖州市本級內投標的;
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不良行為記錄;
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
4. 發包文件的獲取4.1 已注冊用戶,請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hzlscgfw.cn/)—“供應商登錄”,下載獲取后綴名為“HZCQZF”的交易文件(即本項目發包文件)。
4.2 未注冊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3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2375013 ;CA鎖辦理:4000878198,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