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購公告—穗云水廠常規工藝增容工程實體圍蔽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采購公告
采購公告
穗云水廠常規工藝增容工程實體圍蔽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已具備交易條件,現采購人決定對該項目開展采購活動。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穗云水廠常規工藝增容工程實體圍蔽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二、采購內容:本項目建設主要內容為在征地范圍內砌筑圍墻并設置大門(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本項目合同)。
三、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四、采購方式:邀請招標
五、項目地點:廣州市白云區。
六、標段劃分、工期、交易限額:
1.本項目劃分為 /個標段。(如沒有劃分標段則打“/”)
2.工期:總工期:90日歷天。其中:
(1)設計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10日歷天內完成補充、修訂;
(2)施工工期:60日歷天。
3.交易限額: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171.72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柒拾壹萬柒仟貳佰元整)。包含設計費和工程建安費。
七、邀請交易意向單位合格條件: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投標人持有有效期內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項目招標中同時投標。
2.交易意向單位應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①投標人同時具備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條件:
A設計方: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B施工方: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注:a申請人具體勘察設計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2016)261號)填寫。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許函〔2023〕820號)等相關規定。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標人需辦理企業資質有效期延續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