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金龍鄉、雞場鄉、自強鄉、后寨鄉、金鳳街道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競爭性磋商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名稱:金龍鄉、雞場鄉、自強鄉、后寨鄉、金鳳街道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二、項目編號:GZQC-2025-1203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采購情況:
1)采購內容名稱:金龍鄉、雞場鄉、自強鄉、后寨鄉、金鳳街道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2)數量:1項
3)服務期: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提交成果資料。
4)簡要技術要求:完成可研報告編制等項目建設需要的相關專題報告編制及相關服務工作。(具體詳見服務內容及技術要求)
5)采購預算:貳拾伍萬元整 (¥25.00萬元)
6)最高限額:貳拾伍萬元整(¥25.00萬元)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項目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資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體要求: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有效的資信證明(開戶許可證)。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有效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具體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不需繳納的,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