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項目的采購公告
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本項目為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項目,現對該項目進行詢價,歡迎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名稱: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服務項目
二、項目單位: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
三、投標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須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2、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截至開標時間為止,投標人未被深圳市各級政府采購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指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
4、不允許轉包和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服務工作內容
對寶安區水務工程事務中心2臺公務用車(1臺豐田漢蘭達SUV、1臺豐田中巴)進行維修。
五、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甲方可根據項目需要和乙方的履約情況確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長,但本項目總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六、服務成果要求
(一)質量要求:送修車輛維修合格出廠后,乙方售后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所規定的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保修期內的責任保障期限和車輛質量保障里程執行。在維修質保期內,因裝配技術或配件質量造成的車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維修合格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為:
1、整車大修和總成大修:20000公里或100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