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5年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5年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5年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枝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wa2025014
2.項目名稱:2025年水庫維修養(yǎng)護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10873.20元
5.最高限價:100129.46元(高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投標)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歷天。
7.采購需求:
(1)魏家沖水庫、紅星水庫管理用房維修:魏家沖水庫、紅星水庫管理用房室內粉刷320㎡,新增窗簾等基礎設施安裝;
(2)張家沖水庫防汛道路維修:張家沖水庫防汛道路硬化,道路長200m、寬3.5m、厚0.2m;
(3)迎水面草皮更新:1.對紅星水庫迎水面護坡至壩頂草皮,長250m、寬4m、約1000㎡面積更新為盤根草;2.對魏家沖水庫迎水面護坡至壩頂草皮長150m、寬4m、約600㎡面積更新為盤根草。(詳見工程量清單)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9.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0.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本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