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區水生態環境修復與水質凈化工程勘察設計標段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區水生態環境修復與水質凈化工程勘察設計標段已由大發改審字[2025]3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大安市捺缽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編號:BCS20251201FJSZ02001
2.項目名稱: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區水生態環境修復與水質凈化工程勘察設計標段
3.最高投標限價:293.13萬元。
4.服務周期:2026年1月5日-2027年12月30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5.質量標準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6.招標需求:選擇1家設計(勘察設計)單位為吉林省查干湖大安灌區水生態環境修復與水質凈化工程勘察設計標段提供設計(勘察設計)服務。
7.建設規模:建設人工濕地1處,占地面積共計84.0萬平方米;生態溝渠18條,長度共計116.88千米。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①投標人須具備行業主管部門核發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注冊執業資格證書;設計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注冊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工程師職稱,具有與本項目相關類似工程業績。勘察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具有與本項目相關類似工程業績。項目管理人員需具備近半年社保證明。
3.2 近三年(2022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注: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各方均應分別提供能證明其具備承擔相應招標項目的資格和能力的證明文件;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一、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