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漁澫港區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防城港漁澫港區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CG-GCB-ZB202511002
1.招標條件
防城港漁澫港區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項目業主為北部灣港防城港碼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北部灣港防城港碼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防城港漁澫港區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根據交通運輸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廣州海事測繪中心2024年12月對防城港漁澫港區開展水深測量工作出具的測量成果,我公司已統計漁澫港區1號泊位、2號泊位、過渡段泊位、3-8號泊位、中級碼頭4號和5號泊位、16-22號泊位、513-516號泊位未達到設計標高的港池水域,為保障船舶靠離泊安全,確保生產作業的穩定高效進行,現擬開展上述泊位的港池清淤施工,清淤工程量約為77.37萬m3(已包含超挖工程量)。
2.2項目地點:廣西防城港漁澫港區。
2.2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為1個標段。
2.3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4招標范圍:防城港漁澫港區2025年度港池清淤工程施工,具體以施工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包含的全部內容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
(1)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三類人員”A類證書)。
3.2財務要求:
(1)財務狀況良好,經營狀況應保持正常狀態,無破產或被兼并情況。
(2)以經審計的2022年至2024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為準。對于從取得營業執照時間起到投標截止時間為止不足要求年數的企業,只需提交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3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完成過1項簽約合同價不少于1000萬元類似沿海工程的施工業績(類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和質量證明文件(由發包人出具的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的竣工驗收證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質量鑒定證書)復印件,如未提供,則業績不予認可。
3.4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上標明的專業為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港口與(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與航道工程類專業】,持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名稱為投標單位);
(2)持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三類人員”B類證書,企業名稱為投標單位);
(3)2020年1月1日以來作為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副經理至少完成過1項簽約合同價不少于1000萬元類似沿海工程的施工業績(類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
3.5其他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