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設備院-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采購
中冶設備院-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項目
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采購
招標公告
由北京中冶設備研究設計總院有限公司承包的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防爆工藝設備、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儀表設備、防爆燈具(設備名稱)進行公開招標,現誠邀有意向的合格投標人參與投標競爭。
1.招標編號:201206-2025-GC07250177-Z001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電氣設備防爆升級改造-EPC
建設地址:梅山鋼鐵公司煉鐵廠高爐噴煤區域
建設工期: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26日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2.2 招標范圍:
煉鐵廠2#高爐、4#5#高爐噴煤區域所有不滿足粉塵防爆要求的電機、電氣設備、儀表、部分機械設備等均更換為適用防爆區域的設備,電機重新選型設計,符合現場防爆等級,滿足原有工藝要求且保證設備安裝完整性;區域內控制箱、操作箱、檢修箱、配電箱等重新設計配套粉塵區域防爆專用;區域照明按防爆節能設計。改造設備設施滿足《高爐噴吹煙煤系統防爆安全規程》GB16543-200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等相關規范要求。
招標文件提供的設備清單均依據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僅作參考使用。設備廠家必須先行開展現場全面調研,核實確認現場實際尺寸、爆防等級及相關技術要求,嚴格按照現場實際工況優化并明確最終供貨清單;供貨范圍不得少于本表格所列核心內容,且所有設備及配置需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規范標準,確保滿足安全管理部門驗收要求。若廠家未按要求完成現場調研即提交供貨清單,導致設備與現場不匹配、無法通過驗收或產生額外成本的,一切責任由廠家自行承擔。
2.3 交貨期:2026年01月31日前。
2.4 交貨地點: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佐證其滿足要求: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1.2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產能力、供貨保障和專業技術能力。應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證明材料:
生產能力證明:如廠房所有權或租賃協議、主要生產設備清單等。
供貨保障措施:如倉儲設施情況、物流配送方案等。
售后服務方案:包括服務網點分布、人員配置、響應時間等具體承諾。
3.2投標人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01月以來承接的至少2個與本項目在規模、工藝復雜程度等方面類似的成功業績證明。證明材料須包括合同關鍵頁(含合同雙方、簽訂日期、項目內容及規模等)復印件及對應的用戶驗收證明或運行良好證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3 信譽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信譽條件,并提供相應的書面承諾及官方平臺查詢截圖作為證明:
3.3.1 信用記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