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出讓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出讓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出讓項目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前來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 TY2025-FW564-1
二、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招標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出讓項目
2.招標內容: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的開采(開挖)與出讓。
3.交通位置:地塊位于金華市婺城區蘇孟鄉和悅路南側、文匯街西側,湖海塘小學附屬幼兒園東北側,位于金華市婺城區蘇孟鄉轄區。
4.區塊的資源情況:根據浙江省地礦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地質勘查報告》:“1、地塊總面積0.0042km2,基坑開挖范圍0.0032km2,估算基坑開挖范圍內可采砂礦控制資源量6.22千立方米(9.83千噸)。
2、因工程地質條件較差,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進行開挖。
3、本次工作對砂礦質量僅做了含泥量測試,對輕物質、堿集料反應等未進行測試,如本礦石進行特殊用途,需進行專項測試。
4、本報告依據是浙江省浙中地質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2月編制《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砂石資源鉆探成果報告》與核工業金華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2025年2月編制《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及核工業金華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編制《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基坑支護設計》”詳細情況請自行查閱《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建筑用砂礦地質勘查報告》。
5.工期:繳納全部砂石資源出讓價款之日起120日內,按照該項目基坑支護設計要求完成全部砂石開挖與外運,同時須接受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方對中標單位在進度、技術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協調要求。
6.根據金華市大明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的初步評估情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江南法庭暨審判綜合輔助大樓開挖的建筑用砂礦”在價格評估基準日(2025年11月17日)的單價為:人民幣每立方米叁拾貳元肆角(¥32.40元/m3)。
7.本項目招投標及后續中標單位實施均受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方的監管。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且無其他重大違法等不良記錄,具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相應資格條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五、招標文件的公告及獲取
1.本項目招標文件公告期限自發布次日起5個工作日。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后獲取招標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開標截止時間前潛在供應商向金華市天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金華市婺城區城西街道建業東路168號)以現場或郵寄或電子郵件報名通過后獲取招標文件的電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郵件報名發送至:2375094587@qq.com)
注:
(1)供應商應按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未按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不得對招標文件提起質疑投訴且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拒絕其投標。同時請供應商在參加投標前隨時關注項目可能的更正公告情況。
(2)售價:招標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報名人的投標文件。
六、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