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橋區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項目招標文件預公示
一、招標條件
平橋區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項目已由信水移扶(2025)33號批復,項目代碼為:2512-411503-04-05-484836,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信陽市平橋區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工程建設管理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東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平橋區2025年度第三批中央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項目;
2.2招標編號:DX-XY-2025-011;
2.3建設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4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全部內容;
2.5總 投 資:10239012.4元;
2.6質量要求:合格;
2.7計劃工期:120日歷天/標段;
2.8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兩個標段;
2.9評標和定標方法:評定分離;
評標辦法:采用“合格制+綜合評審”的方式;
定標辦法:采用“核查隨機法”的方式。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一標段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取得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擬任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二標段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取得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擬任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4投標人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等主要參建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任職,并出具主要參建人員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主要參建人員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不予認可;
3.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3.6投標人應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情況說明。如提供虛假情況說明的,招標人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如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情況的,按不良行為處理。
3.7執行《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文件):投標人須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不得參與此次的招標投標活動。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