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市鵑湖片區水生態修復
海寧市鵑湖片區水生態修復項目試驗段設計施工一體化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海寧市鵑湖片區水生態修復項目已由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項目代碼為:2505-330481-04-01-732735,招標人為 海寧市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 自上級補助及招標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試驗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海寧市硤石街道曹家河片區段,為使整個項目能順利實施,故本項目試驗段先行招標,本試驗段均為沉水植物,該區域水質情況相對較差,生境改善的代表性強;此外配套5年生態養護,生態養護范圍詳見附件。本項目建安工程費約385萬元。
2.2招標范圍:
(1)沉水植物恢復工程:沉水植物恢復工程種植總面積約5.71萬 m2。
(2)生境改善工程:1)布置生態圍隔長度約110m;2)野雜魚清理(趕魚)面積約9.15萬㎡;3)對曹家河區試驗段降水作業總量約13.73萬m3;4)對曹家河片區河道水域設置圍堰5處,圍堰總長度為110m。具體詳見初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
2.3.1工期(設計、施工):2026年5月31日前完工(含設計、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圍內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圖設計須在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完成并提交審核。
2.3.2生態養護周期:項目整體驗收通過且具備生態養護條件之日起5年。
2.4質量標準:
(1)施工質量標準:達到合格工程的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要求,各專業、專項工程設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且滿足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要求(須同時具備下列①的設計資質和②的施工資質):
①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污染修復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施工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2)擬派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①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環境科學或環境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可兼任設計負責人。
②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環境科學或環境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資格。
③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1.1其他:①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施工資質的單位須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②投標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所有成員)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國(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嚴重失信名單。③浙江省外設計企業需根據《外省勘察設計企業進入浙江省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已辦理備案登記或浙江省外設計企業提供信息公開網頁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信息公開截圖)。④浙江省外施工企業如未辦理進浙備案的,須在中標后簽訂合同前完成進浙備案。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為提供施工(環保工程專業或水利水電工程均可)資質的單位。提供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中明確牽頭人及各成員分工責任,各方權利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包人簽訂承包合同,并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2.1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提供)。
3.3投標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施工資質的單位)須提供對應投標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的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