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1.招標條件
寧波機場河道維護業務外包項目招標人為
寧波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2.1 招標內容和范圍:本項目中包含機場河道共3段,鵝頸村段面積為7357.44平方米,空港大道段面積152029.963平方米,迎家橋段面積約4216平方米,合計面積163603.4平方米。本次招標內容主要為三段河道的水域保潔,河岸兩側2米范圍內衛生保潔,秩序維護等的一體化管養;
2.2 服務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項目按合同相關要求進行月度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鑒于機場四期建設總規已批復,本項目外包期間河道或將被填埋,考慮該客觀因素,在項目合同條款中,機場方將載明有權根據四期項目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中標方,機場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投標人資格要求(如有境外企業參與投標,以下條款需另行制定)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執照作為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查詢結果為準);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投標截止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時間以法院判決書判決時間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
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其他可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特殊項目接受小規模納稅人投標的可刪除本條);
⑤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承接過河道維護服務項目業績,提供合同作為證明材料,如合同中無法體現業績評審關鍵信息的,另提供業主(用戶)證明文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被列入浙江省機場集團供應商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5年11月26日 09時00分至
2025年12月03日 16時3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0元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