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肇慶市高要區小湘鎮聯星社區人居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項目采購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YX2025-CG08-002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肇慶市高要區小湘鎮聯星社區人居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因項目實際需要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采購聯系方式:0758-8516991,更正為:0758-8288201。
原采購文件“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本工程可按施工進度完成情況進行支付,在工程完成后由成交供應商提供發票及請款資料給采購人,30天內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至合同總價的70%;
3期:支付比例27%,工在工程完成并竣工驗收及格后,由成交供應商提供發票及請款資料給采購人,30天內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7%;
4期:支付比例3%,余款3%作為工程保修金,缺陷責任期(12個月)滿后30天內無息退回。供應商可以用保函替代工程保修金(保函的工程保修金金額為結算價的3%)。
現在更改為:
1期:支付比例30%,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本工程可按施工進度完成情況進行支付。項目竣工并驗收合格后,最高支付至合同總價的70%;
3期:支付比例27%,工程經財政部門審核并出具結算評審報告后支付至財審結算價的97%;
4期:支付比例3%,扣留結算價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保修期滿后30天內無息退回。 【注:每筆款項支付時,成交人同時向采購人提供相應金額的正式發票。因采購人使用的是財政資金,采購人在前款規定的付款時間為向政府采購支付部門提出辦理支付申請手續的時間(不含政府財政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即視為采購人已經按期支付。】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