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方浜村、明晶村、常隆村、大義社區招標公告
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方浜村、明晶村、常隆村、大義社區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常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關于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常發改〔2025〕23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常福街道財政(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財政資金。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辦事處(招標人)委托蘇州信達順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5年常福街道村莊污水治理工程(第一批)-方浜村、明晶村、常隆村、大義社區(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常福街道方浜村、明晶村、常隆村、大義社區
2.1.2建設規模:鋪設管徑不超過de315管道(具體詳見施工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約698.93萬元
2.1.4工期要求:23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
2.1.5其他:/
2.2招標范圍: 大型土石方、管道鋪設、商品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④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綠化資質除外)。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5.1□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指投標人擬派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承擔(完成)過單項合同的工程造價在300萬元(或以上)的污水工程,類似業績中“污水工程”作進一步說明:本項目中污水工程指單項污水工程(市政道路(橋梁)含污水管道,建筑物室外配套含污水管道等其他非單項污水工程除外)。
業績有效期為:自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止,4年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