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市清豐縣馬頰河宋村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一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濮陽市清豐縣馬頰河宋村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一期)已由清發改【2022】46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203-410922-04-01-417145)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生態環境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清豐縣馬莊橋鎮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濮陽市清豐縣馬頰河宋村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一期)
2.2 項目編號:HCPY-2025-036
2.3 建設地址:馬莊橋鎮宋村西南側、臺輝高速以北、馬頰河河道東側。
2.4 項目概況:總占地約26.7151畝,處理規模1萬m3/d,主要包括土方調整、引排水工程、潛流濕地主體、表流濕地主體、植物種植及配套設施建設等。
本項目的設計、施工過程技術服務(施工過程技術支撐、運維培訓、試運行技術指導等)、施工總承包(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直至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2.5 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約 1505 萬元;資金來源:中央生態環境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
2.6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
2.7 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施工過程技術服務(施工過程技術支撐、運維培訓、試運行技術指導等)、施工總承包(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直至竣工驗收、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2.8 計劃工期:總工期365日歷天;
2.9 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設計規范要求及招標人的標準與要求,且通過施工圖審查。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10 資格審查采取資格后審方式。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需同時滿足以下設計、施工資質條件,或組成聯合體滿足對應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含排水工程專業)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含水污染防治工程專業)。
(2)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不含臨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應出具無在建承諾書;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注冊環保工程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并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上述人員應具有在本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須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或網上有效的查詢方式(網上有效的查詢方式必須提供查詢網址、用戶名、密碼,以網上查詢到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