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詢價公告
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141.255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詢價公告
各潛在供應商:
中技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對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141.255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公開詢價,誠邀有興趣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141.255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單位為深圳金蜂能源有限公司,成交供應商與深圳金蜂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一、項目概況與詢價范圍
1.項目名稱: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141.255k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實施地點:本項目位于深圳市羅湖區黃貝街道延芳路63號深水樓。
3.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深圳市羅湖區水務局,擬在其主樓、附樓樓頂以及停車場區域建設光伏電站。其中,停車場將搭建2個光伏車棚。項目共計安裝645Wp單晶硅組件219塊,總裝機容量達141.255kWp。
4.資金來源:自籌。
5.詢價范圍及采購清單
供應商負責對本項目施工承包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甲供除外,甲供材料為電纜)、設備費(甲供除外,甲供設備為組件、逆變器及并網柜等)、采保費、夜間施工費、機械費、所有材料及設備的二次轉運費、垂直運輸費、施工措施費、管理費、施工圖審查費、檢測費(含乙供材料抽檢費用)、工程保險費、利潤、規費、稅金以及施工前現場踏勘、準備、施工進退場、場地整理、臨時設施、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和并網驗收通過前修復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所必需的一切費用。詳見設計圖紙與工程量清單。
附件一:施工圖紙;附件二:工程量清單。
二、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且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內。
2.供應商應具備五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施工許可證或電力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安全生產許可處于有效期內。
3.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機電相關專業建造師及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處于有效期內;提供項目負責人在企業注冊和繳納社保的憑證。
4.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進行響應。
5.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或詢價的記錄。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詢價。
三、質量標準及質保期
1.質量標準:嚴格執行國家、部委頒發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程、設計院和制造廠技術文件上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國家《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調試與驗收標準》GB/T51338-2018等。施工全過程應遵守中國國家和原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頒發(對進口設備和材料而言則為國際認可)的規范、技術標準以及建筑、安裝和環保規定及有關類似容量、范圍及性質的發電廠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后,如果國內的規范、技術標準或規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頒發新的國家規范標準及規定,則乙方應遵守新的規范和標準。
2.質保期:2年。
四、工期
工期為合同簽訂,并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后,45個日歷日內完成安裝并達到并網條件。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且供應商收到采購人的開工通知后,供應商應在3個日歷日內安排人員及主要材料進場,并安排機械實質性開始施工。在前述條件滿足后的5個日歷日內,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作為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后5個日歷日內,供應商須向采購人提交合同暫定總金額10% 的履約擔保。該擔保應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專業擔保公司開具,為無條件的、見索即付的、不可撤銷的獨立保函。若供應商未能按時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采購人有權相應拒絕支付預付款。
1.供應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支架、橋架等)全部進場,并經采購人認可后,3個工作日內付至該項目合同暫定總金額的50%。
2.供應商完成全部安裝工作,達到并網驗收條件并經采購人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付至該項目合同總金額(按合同裝機容量計算)的70%。
3.項目通過采購人及相關主管部門(如需)的竣工驗收,實現并網正常運行,且完成工程結算,并提交采購人認可竣工資料(含乙方蓋章的竣工圖等資料)后7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金額的95%。同時,將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
4.當滿足上述支付條件時,供應商向采購人發出付款申請,采購人審核完成后予以支付。
六、評審辦法
評審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七、資料獲取
有意者可添加微信“中技集團”(微信號18974838016)領取資料,詢價文件、附件一(施工圖紙)、附件二(工程量清單)。
八、響應報價文件的遞交
1.響應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應選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1月18日9時30分,地點為中技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湘府中路117號高升金典商務樓18層)。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響應報價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