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市安居經營服務有限公司關于2026年度高鐵新城污水廠污泥處置(含運輸)服務招標公告(SSZX2025-GQ-G-024)
項目概況
2026年度高鐵新城污水廠污泥處置(含運輸)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州國企采購交易管理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1月 27 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SZX2025-GQ-G-024號
項目名稱:2026年度高鐵新城污水廠污泥處置(含運輸)服務
預算金額:人民幣捌佰肆拾萬元整(¥8400000.00元)
其中每噸綜合單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陸佰元/噸(600.00元/噸),超限價的視為非實質性響應,不參與評審。
采購需求:蘇州高鐵蘇水水務有限公司高鐵新城污水廠在運行生產中產生的污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境管控因素,為保證“三廢”達標排放且無二次污染,現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中標單位進行污泥處置(含運輸)服務,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污泥處置量達14000噸止,兩者以先到者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一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除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行業特殊情況外)。
(2)拒絕簽訂本采購合同的中標人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招標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具有污泥處置的能力(具有污泥處置能力的處置單位授權的投標單位視同具有同等能力),有穩定可控終端處理路徑,污泥處置采用直接焚燒或干化摻燒的工藝路線,提供污泥處置的完整處理路徑并提供相關資料,最終處置只限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平臺污泥處置名錄中的公司;
(2)投標單位能夠填報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平臺以及提供其在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平臺污泥處置公司名錄中的證明或者提供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平臺污泥處置名錄中公司的證明以及其對投標人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和配合投標人填報固廢平臺的承諾證明;
(3)投標單位年干化污泥處置總能力不低于14000噸的資料(以環保部門出具的材料為準,最終處置單位授權的投標單位視同具有同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