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臨泉縣鲖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液氧采購競價采購公告
臨泉縣鲖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液氧采購競價采購公告
臨泉縣鲖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液氧采購(項目編號:GN2025-04-8122)已具備競價條件,現公開邀請具備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競價活動。
1. 競價項目簡介
1.1 競價項目名稱:臨泉縣鲖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液氧采購
1.2 競價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1.3 競價項目概況:本項目擬分批次采購液氧,約260噸(具體以實際采購量為準),含氧純度不得少于99.5%。
1.4 成交人數量: 一家
2. 競價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競價范圍:本項目為臨泉縣鲖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液氧采購項目,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2.2 履約期限:履約期限1年,具體開始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
2.3 供貨地點:阜陽市臨泉縣。
2.4 質量要求:合格。
3.供應商資格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承擔且履約本項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須同時滿足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供應商若為生產廠家的須具有有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須包含液氧),若為經銷商的須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須包含液氧);
②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能運輸危險品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范圍涵蓋包括液氧在內的危化品種類),如供應商不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范圍涵蓋包括液氧在內的危化品種類)資質,可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響應文件中須提供承運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范圍涵蓋包括液氧在內的危化品種類)以及委托運輸協議。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3)信譽要求: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候選成交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人: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
④供應商被稅收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