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區學園南街(交馳路-白楊東路)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雨水和污水管線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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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區學園南街(交馳路-白楊東路)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雨水和污水管線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房山區學園南街(交馳路-白楊東路)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雨水和污水管線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5〕65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房山基礎設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房山兩業融合示范園區良鄉大學城拓展東區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道路全長約1127.112米,管線全長約5748.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6494.17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447 日歷天
2.4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包含房山區學園南街(交馳路-白楊東路)道路工程的道路工程、供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的監理工作。
2.5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本工程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