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動組織脫水儀競爭性磋商公告
全自動組織脫水儀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誠E招電子采購交易平臺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申請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編號:06-04-04F-2025-D-F-E26485
2、項目名稱:全自動組織脫水儀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26萬元
5、最高限價:26萬元
6、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全自動組織脫水儀
(2)標的數量:1套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1)詳細內容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的“采購項目內容”。
2)本項目為貨物類采購項目。
3)供應商應對所有的采購內容進行報價。成交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4)其他:無。
7、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成交供應商提供廠家出具的保修承諾函。合同簽訂20天內。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單位法定登記證書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如響應供應商為分支機構,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財務報告或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6個月(不含公告當月)內任意1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提供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承諾函詳見響應文件參考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6個月(不含公告當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或提供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承諾函詳見響應文件參考格式);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或提供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承諾函詳見響應文件參考格式);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