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guī)劃路2)施工招標公告 【字體:大 中 小】
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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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guī)劃路2)施工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G0100G2521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guī)劃路2)已由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以哈住建初設審批〔2025〕1號批復通過,招標人為哈爾濱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源為市統(tǒng)籌投入,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guī)劃路2)施工
2.2建設地點: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qū),道路為南北走向,起點為閩江路,終點為香坊東西規(guī)劃路2;
2.3建設規(guī)模:項目規(guī)劃用地面積14010平方米,新建道路全長386米,規(guī)劃紅線寬40米,雙向4車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其中:新建機動車道(包含東側非機動車道)9011平方米,西側非機動車道737平方米,人行道2468平方米,人非混行車道406平方米;新建d600-d1000雨水管線410米,d400污水管線410米;路燈22基;新建交通標線360延長米,交通標志21套;新建設施帶793平方米、中央綠化帶595平方米、行道樹125株等。
2.4招標范圍:完成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等附屬工程施工圖及招標工程量清單所有內容,并完成項目實施、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質保期內所有工作;
2.5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07月31日,共274日歷天。(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及地方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8招標控制價:11026373.1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獨立承擔該項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2.1須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證書);
3.2.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3 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以下條件:
3.3.1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已注冊到投標單位);
3.3.2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3未擔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標截止日當日的狀態(tài)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