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長春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平行檢測、完工驗收檢測公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長春市長春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平行檢測、完工驗收檢測已由長春市農業農村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農業農村局,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省長春市長春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平行檢測、完工驗收檢測;
2.2項目編號:CCS20250804NTGC03002001;
2.3招標內容:吉林省長春市長春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平行檢測、完工驗收檢測服務;
2.4建設地點:長春蓮花山區境內;
2.5最高投標限價:100萬元;
2.6計劃服務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2.7質量標準:滿足招標人要求并符合國家及省市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憑證;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測)乙級及以上資質;
3.3項目管理機構: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本單位近半年(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任意一個月的(新成立的企業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9月)《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參保人員繳費證明》或《個人參保證明》;
3.4 財務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當投標單位成立日期在 2022年至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間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一份財務制度完善的承諾書);
3.5 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2年至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截圖結果為準);
(5)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對高標準農田項目參建企業存在違法分包、嚴重質量問題、發生安全事故、引發負面輿情等情形的,依法依規在“信用中國(吉林)”網站向社會公開,并納入“黑名單”管理,3年內禁止參與吉林省內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