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縣城區排水管網和泵站建設項目(二期)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嵩縣城區排水管網和泵站建設項目(二期)已由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青嵩城市運營管理(嵩縣)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代理機構為智博建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嵩縣城區排水管網和泵站建設項目(二期)2、項目代碼:2311-410304-04-01-8556073、項目編號:嵩縣工施招標(2025)0052號4、建設地點:嵩縣境內5、資金來源:自籌資金6、項目概況:主要包括嵩縣產業聚集區水廠雨水調蓄設施新建工程、翟園路排水管道工程、朱柏路排水管道工程等;雨水口、檢查井,雨水調蓄池以及相關地下管網附屬設施,主要內容涉及雨水工程、道路破除恢復等。本次招標包含設計、施工、采購等全部工作內容。
7、標段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
8、最高投標限價(概算控制金額):2800.00萬元,其中施工費用2770.00萬元(含重要設備材料費用),設計費用30.00萬元。
9、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總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該項目的設計(初步設計、工藝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需要的專項設計、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等相關工程設計任務)、施工及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等范圍內的內容,以及配合協助完成本項目相關報批報建、竣工驗收(包括試驗、檢驗、第三方檢測、驗收等),直至項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內容(包含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10、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內完成設計、施工及采購等全部內容。
11、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滿足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相應規范、標準、規定并符合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保證設計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采購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相應規范、標準,符合業主方要求;12、安全目標:杜絕重傷、死亡事故;13、文明工地目標:市級文明工地;14、揚塵治理目標: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及各項揚塵管控指令,做到達標生產,做到“七個100%,八個必須”;15、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實施。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所有成員)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的原件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資質要求:
(1)施工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原件的掃描件)。
(2)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下列資質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投標文件中須附以上證件原件的掃描件)。
3、投標人擬派項目人員要求:
(1)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投標文件中須附證書原件的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施工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承諾在中標后未擔任任何在建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文件中須附證書原件的掃描件、無在建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公章)。
(3)設計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國家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證書(投標文件中須附證書原件的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注: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施工負責人。
4、根據《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豫政辦〔2021〕2號)文件,投標人須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承諾函”,招標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單位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可同時具備資質要求中的所有資質,也可以由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設計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參加的,應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2)在投標時提交聯合體協議并注明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承諾一旦中標聯合體各方將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獲取招標文件時,應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獲取,并以聯合體牽頭人的名義遞交投標文件;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與其他投標人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標采購活動;
(5)通過資格審查的聯合體,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組成。
6、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