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高新區舒家嘴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程EPC總承包資審公告
一、招標條件
宜昌高新區舒家嘴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已由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以宜高經發【2024】1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項目建設服務中心,招標人為宜昌高投水務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佳信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宜昌高新區舒家嘴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程EPC總承包
2.2項目概況:本項目于宜昌高新區舒家嘴工業園區內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其中:(1)新建1座一期1萬m3/d處理規模的污水處理廠,項目總占地87304.54平方米,遠期處理規模達到5萬m3/d;
(2)一期主要建設構筑物包括:細格柵、調節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濾布濾池、接觸消毒池、加藥間、出水儀表間、鼓風機房及配電間、污泥脫水機房、綜合樓等。
2.3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址:宜昌高新區白洋工業園舒家嘴片區。
2.4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EPC總承包方式,包括按照約定對本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驗收、備案、移交、配合完成結(決)算、缺陷責任期、工程保修等階段全過程的實施和管理,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全面負責。具體內容詳見預審文件 第四章 項目概況。
2.5履約期限:總工期400日歷天。其中設計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提供施工圖設計(含各專項深化設計、設備采購安裝及服務項目技術規范說明)成果資料,后期服務至本項目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施工工期為自開工令下達之日起370日歷天。
2.6本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
2.6.1設計質量要求:設計工作及成果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或行業現行規范和標準要求,滿足相關專業機構或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審批要求,滿足發包人的建設目標。
2.6.2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相關施工驗收標準規范合格標準。
2.7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等級,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資格預審文件):
3.1、申請人須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義參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聯合體申請時,聯合體各方均需上傳)
3.2、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1)設計相關資質要求: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設計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環境工程通用專業甲級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2)施工相關資質要求:①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施工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②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施工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掃描件)
3.3、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牽頭方)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可以兼任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資格預審要求作出承諾(《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外)。(上傳證書掃描件及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3.4、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設計方)擬派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 1 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公用設備(給水排水)專業工程師證書。(上傳證書原件掃描件)
3.5、申請人(若為聯合體申請的,指施工方)擬派本項目施工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