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閩江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公告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平市閩江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改造項目已由 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閩發改備[2025]H00000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南平市振興鄉村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多渠道籌措 ,招標人為 南平市振興鄉村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投資估算或投資概算金額245383100元,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 福建省南平市10個縣(市、區) ;
2.2 項目建設規模:①南平市10個縣市區的45個鄉鎮集污水處理廠的配套設備更新及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改造格柵集水井(格柵調節池)、生化池、沉淀池、接觸消毒池、巴氏計量槽、儲泥池、脫水機房、鼓風機房、在線監測室等單體及配套設施;②對沿線排污口進行收集,收集兩側居民生活污水后排入集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配套污水管網4.505km,管徑為DN300-DN400。破除及修復部分廠區內道路、廠區內邊坡修復及治理。主要建筑物面積:4000平方米,新增生產能力(或使用功能):項目建成后,污水廠總處理能力約3.0萬m3/d。(具體實施內容根據業主單位下達的任務書為準,按子項目實施)。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
(2)招標類型: 工程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包括南平市閩江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采購、施工、運營工作。具體內容如下:①勘察內容包括本項目實施范圍內的工程勘察、測繪內容,工程勘察應滿足工程設計和規范所要求的詳細勘察服務,并取得審查合格的全部勘察報告和資料,以及配合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資料,布孔設計、現場踏勘,制定勘察綱要,進行放樣測量、勘探、取樣、鉆探、試驗(原位、土工、水化、巖土)、測試、物探(包含地下管線探測)等勘察作業,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審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配合服務、以及工程施工、驗收、備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續服務等。測繪內容:場地地形圖測繪,比例尺:1:500,測繪工程量以設計、施工實際需要為準。②設計內容包括本項目的設計(包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期間的設計現場服務工作,并協助業主辦理相關報批工作、施工期間指導與現場配合服務及其文件審查配合服務等其他服務等。③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南平市10個縣市區的45個鄉鎮集污水處理廠的配套設備更新及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改造格柵集水井(格柵調節池)、生化池、沉淀池、接觸消毒池、巴氏計量槽、儲泥池、脫水機房、鼓風機房、在線監測室等單體及配套設施等施工內容。具體內容以通過主管部門或招標人審查的施工圖及招標人相關工作要求為準。④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需要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采買、運輸、安裝配合、調試配合、備品備件準備及售后、管理等工作。⑤運營內容包括部分45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含污水廠各個單體設備的日常維護,保證出水水質滿足要求;廠區配套輔助設備(例如綠化、安防、監控等);調度中心設備維護;配套管網部分含 4.5km 的污水干管、檢查井等設施。要求中標人在運營維護期利用地理信息系統(GIS)、遙感技術等結合現有管理平臺實現運營維護的信息化管理,并將改造后污水處理站數據接入到上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智慧平臺,通過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狀態數據的分析,對鄉鎮污水處理站運行問題、水體污染等事件的實時報警告警,支撐相應調度,有效降低污水處理站運行事故及人員投入成本。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 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22659.1萬元,計算方法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或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4個月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有);按業主要求。
2.6 標段劃分(如有): / ;
2.7 質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福建省有關標準要求,通過勘察審查機構等有關部門的審查。測繪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地方、行業相關設計規范及建設單位要求,并能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3)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必須達到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4)采購質量標準:必須采購原產、正宗品牌設備或材料,采購的設備或材料必須符合發包人要求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質量規范要求。
(5)運營質量標準:必須達到業主運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
施工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臨)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