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溪源污水處理廠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藥劑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保定市溪源污水處理廠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藥劑采購項目 招標人為保定市溪源污水處理廠,招標項目資金來自運行經費, 出資比例為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聚合氯化鋁、陽離子聚丙烯酰胺、陰離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鐵、液氧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材料名稱:聚合氯化鋁、陽離子聚丙烯酰胺、陰離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鐵、液氧;2.1.2數量:詳見招標文件;2.1.3技術規格:詳見招標文件;2.4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2.1.5供貨期:3個月;2.1.6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并滿足招標人要求;2.1.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8個包,具體內容:01包:聚合氯化鋁;02包:聚合氯化鋁;03包:陽離子聚丙烯酰胺;04包:陽離子聚丙烯酰胺;05包:陰離子聚丙烯酰胺;06包:聚合氯化鐵;07包:液氧;08包:液氧
。2.2 招標范圍: 01包:聚合氯化鋁;02包:聚合氯化鋁;03包:陽離子聚丙烯酰胺;04包:陽離子聚丙烯酰胺;05包:陰離子聚丙烯酰胺;06包:聚合氯化鐵;07包:液氧;08包:液氧。
3、投標人(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3.1.1 資質要求:01包-06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07包、08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如供應商是生產廠家時,須具備液氧制造行業所必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須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2項;如不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須提供該運輸單位的營業執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和委托運行協議等);如供應商是代理商時,必須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2項;如不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運輸,須提供該運輸單位的營業執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和委托運行協議等);3.1.2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以評標現場查詢結果為準);3.1.3 財務要求:具備2023年或2024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賬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3.1.4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