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公司 2025 年管道線路巡護通道打通維修項目
詢比采購公告
1.項目基本情況
1.1 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1.2 本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山西分公司所轄巡護道路、步道開展修筑工作,確保管道正上方巡護通道暢通,實現重點管道巡護通道打通。 現需選取一家單位提供山西分公司2025年管道線路巡護通道打通維修項目。
1.3 采購范圍和需求:
山西分公司2025年管道線路巡護通道打通維修項目,對分公司所轄管道巡檢通道不通點位打通修建巡檢通道,針對不同地理條件及環境,分別采取修建踏步、單側扶手踏步、混凝土汀步、爬梯及鋼板橋等措施打通巡檢通道。
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1.4 施工地點:
山西省臨汾市、晉城市、呂梁市、晉中市、長治市、陽泉市、太原市。 1.5 工期:60日歷天
2.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2.1資格要求:
(1)響應人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在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詢比項目。
(2)響應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三者滿足一項即可)。同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2財務要求:
(1)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2)未進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產,不存在資不抵債情形以及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響應人需提供2024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審計報告應當有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審計報告應包括:正文部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附注);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響應人,可用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代替財務審計報告;如事業單位無法提供審計報告的,需提供情況說明。
未按要求提供資料或根據所報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或財務報告測算,該響應人為資不抵債的,響應將被否決。
2.
3 信譽要求:
(1)響應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執行)。
(2)響應人、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執行)。
(3)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響應人、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查詢無行賄犯罪。
(4)響應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未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單(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