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項目-一標段監理公告
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項目-一標段監理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目編號:CCS20250825FJSZ08001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項目已由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關于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長經經科審字〔2024〕17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管理中心,建設資金由上級資金及地方財政資金解決。現對該項目一標段監理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省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2024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項目-一標段監理。
2.2 標段劃分:獨立標段。
2.3 招標范圍:針對本項目監理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竣工資料整理及備案階段、竣工結算和決算階段等提供全過程的監理服務。
2.4建設地點: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
2.5監理服務周期:與建設工程工期相對應,所有監理檔案資料需通過備案審核。
2.6質量標準: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資質乙級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附“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資質信息公示頁;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及中級及以上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監建設工程項目(提供無在監工程承諾書并加蓋企業公章),總監理工程師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該企業為員工繳納的近1個月社會保險證明,且網上可查)。
3.3監理團隊人員須是“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登記并公示的人員,附網站公示頁并加蓋企業公章,且監理團隊人員需提供該企業為員工繳納的近1個月社會保險證明,且網上可查。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注:如投標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5 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6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與本項目相類似的項目業績。
業績認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應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其他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關業績的查詢網址及查詢網頁截圖。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在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對投標人的業績通過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核查,未查詢到的業績不予認定。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