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巖泉路東側支路排水管網及配套設施工程招標公告
巖泉路東側支路排水管網及配套設施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巖泉路東側支路排水管網及配套設施工程已由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巖泉路東側支路排水管網及配套設施工程初步設計批復的函》麗發改項管〔2025〕199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506-331100-04-01-640964,建設資金來 自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 麗水市市政設施管理中心(麗水市節約用水管理中心),招標人為麗水市城投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方圓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行政監督部門為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2409.0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006.19萬元,建設規模:巖泉路東側支路排水管網及配套設施工程是麗水市區排水管網及配套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項目全長約440米,北起東港路,南至好溪路,主要建設雨污水、給水、電力、燃氣、通信等管網工程和道路、橋涵工程,配套建設照明、交通安全標志標線等附屬工程。道路標準段紅線寬為16米,按城市支路標準設計。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麗水市巖泉區塊,北起東港路,南至好溪路。
2.2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排水及配套工程、交通設施、給水工程、生態修復工程、電力工程、路燈工程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不包括: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968.4028萬元。
2.3施工總工期:30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已錄入;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在建合同工程項目負責人更換的,更換后該人員不得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參與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