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2121002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東一路、東二路、規劃一路代征道路及管線工程-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排水工程)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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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東一路、東二路、規劃一路代征道路及管線工程-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排水工程)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房山區青龍湖鎮01街區4號地、5號地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東一路、東二路、規劃一路代征道路及管線工程-道路工程及給水、再生水、排水工程)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2011】91號,京發改【2011】94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由房山區青龍湖鎮經房山區到房山區青龍湖鎮。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道路全長約1629.96米;規劃一路跨青龍河橋長度約22.29米;管線全長約7390.6米,其中給水管線全長約2210米、再生水管線全長約1186米、雨水管線全長約2094.7米、污水管線全長約1899.9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9543.13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271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道路工程、橋梁工程、給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等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全部施工內容的監理服務。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5年具有已竣工的工程投資額為4000萬元(含)以上或道路長度1300米及以上(含管線工程)的市政綜合工程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