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5年中國鐵塔甘肅省分公司天水水務防洪預警機房值守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2025年中國鐵塔甘肅省分公司天水水務防洪預警機房值守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2025年中國鐵塔甘肅省分公司天水水務防洪預警機房值守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TSTT2025418)。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甘肅中維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由采購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
1.5項目預算金額:26.8萬元(含稅)。
1.6標段劃分:
□劃分: /
■不劃分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家
■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家,成交份額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按照含稅預算金額設置,最高限價26.8萬元(含稅)。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項目預算金額:26.8萬元(含稅)。
2.2采購范圍及內容:
(1)2025年在秦州區、麥積區、甘谷縣、張家川縣四縣區水務局防汛預警辦公室各派駐3人,執行7×24小時值班制度,服務期限5個月。
(2)配合當地防汛預警部門進行系統數據監測,全天記錄;對于異常、超標數據,及時上報。
(3)離線設備核對前臺處理,當天形成閉環管控。
(4)配合工作人員完成2025年戶戶知預警平臺全年監測數據整理,形成歸檔文件。
(5)水務局工作人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3服務質量要求:符合本項目技術規范書要求。技術規范書沒有要求的,應當符合同類服務(或產品)的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2.4合同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合同有效期滿后,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及違約條款的效力,不影響合同標的物的缺陷責任期或質保期的繼續履約。
2.5服務地點:秦州區、麥積區、甘谷縣、張家川縣。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不得參與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標段或未劃分標包/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標段或未劃分標包/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標段或未劃分標包/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3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4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起)同類項目業績。供應商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得低于30萬元(含)。
(1)同類業績范圍:業務支撐或外包服務類業績。
(2)證明材料:單項合同須同時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發票經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一致的截圖;框架協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關鍵頁掃描件、訂單或結算單、每筆訂單或結算單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發票經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一致的截圖。
(3)業績時間:單項合同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框架協議以訂單簽訂日期為準。合同一方未簽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簽署的日期為準;雙方均簽署日期的,以較晚的日期為準;合同各方均未簽署日期或簽署日期均無法識別的不予認可。
(4)業績金額:單項合同以合同含稅金額為準;框架協議以提供的該框架協議對應訂單(結算證明材料)累計含稅金額為準。
(5)若提供的同一份業績中包含非同類項目業績且金額無法明確區分的,供應商還須提供同類項目業績金額經合同甲方認定的證明材料,該業績金額認定以合同甲方書面證明的金額為準;金額無法區分且未提供經合同甲方認定證明材料的,該業績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