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5年廣州智慧用電與城市照明技術有限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路燈管理所城市照明自動化控制及漏電檢測一體化終端及其配件框架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智慧用電與城市照明技術有限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路燈管理所(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2025年廣州智慧用電與城市照明技術有限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路燈管理所城市照明自動化控制及漏電檢測一體化終端及其配件框架采購項目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招標
四、采購內容
根據用電與照明公司及路燈所生產計劃需求,為保障道路照明設施安全運行,實施城市照明自動化控制及漏電檢測一體化終端及其配件框架采購,實現對路燈的統一監控和管理,供路燈設備穩定安全運行使用,詳見《物資清單》。
五、采購控制價
下浮率 1%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通用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并提供登記設立的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執業許可證等)。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并提供總公司(總所)登記設立的證明文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未被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及招標人暫停投標資格、取消投標資格、不接受投標、市場禁入,且未解除的。
3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專用資格要求
1質保期不低于6年。
注:供應商須提供承諾函,具體質保年限按投標文件為準。
2投標人為部分所投產品類型(需要提供授權書的8項設備,具體詳見物資清單)制造商或代理商:
1、若為制造商,須提供部分所投產品類型的聲明函(詳見“制造商聲明函”格式)。
2、若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出具對本項目部分所投產品類型的唯一授權證明文件(詳見“制造商授權書”格式)。
備注:
(1)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參與同一產品類型競爭的,只接受制造商參與。
(2)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違反此規定,相關投標均無效。
(3)投標人須填寫招標文件中《制造商附表》及《制造商授權書附表》的全部內容,如有缺項,作否決投標處理。
3投標人需按照物資清單上的要求提供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