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蘊縣烏倫古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三標段(EPC)
( 6543222311020022000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富蘊縣烏倫古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已由阿勒泰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阿地發改農經【2023】13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富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和地方其他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富蘊縣烏倫古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三標段(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新建排水出戶管網8046米,中水回用管網5486米,路面恢復25731平方米,新建污水處理站一座,改造現狀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建設各鄉鎮垃圾收集點118處等配套附屬設施。
2.1.1 建設地點:富蘊縣
2.1.2 建設規模:新建排水出戶管網8046米,中水回用管網5486米,路面恢復25731平方米,新建污水處理站一座,改造現狀污水處理站設備及建設各鄉鎮垃圾收集點118處等配套附屬設施。
2.1.3 總投資額:2480 萬元
2.1.4 總承包計劃工期:97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 標段劃分:/
2.1.6 其他:/
2.2 招標范圍:
1、設計工作內容:依據初步設計編制滿足發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圖設計、設計服務。與本工程設計相關的設計服務及工程建設過程中配合招標人解決現場設計遺留問題等內容,并按國家設計規范出具相關圖紙。
2、施工工作內容:(1)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2)調試、試運行、資料歸檔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圍以經發包人最終書面確認的施工圖紙及非功能提升導致的合理變更范圍為準;(4)本工程的有關設備安裝及配套使用。
3、總承包管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設計、設備采購、土建及安裝施工、調試試驗及檢查、性能試驗、設備系統的綜合調試運行、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完成竣工驗收及國家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消防、環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專項驗收等),負責安全評估、各類檢查、質量保修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履行對供應商的質量、安全、資料等總包管理義務、配合并協助組織各參建單位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對本項目進行各項檢查、稽查、督查或審計等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設計單位須具備以下 3 項資質中任一項:
①、[綜合資質甲級];
②、[市政行業]乙級(含)以上;
③、[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的設計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單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有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在職單位個人社保證明。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