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霍城縣集中供熱節能降碳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EPC)
12716174
伊犁州霍城縣集中供熱節能降碳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EPC)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犁州霍城縣集中供熱節能降碳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已由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伊犁州霍城縣集中供熱節能降碳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霍縣發改【2025】199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霍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伊犁州霍城縣集中供熱節能降碳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霍城縣
2.1.2建設規模:更新換熱站一網循環泵11kw-45kw 17臺,二網循環22kw-132kw 131臺、補水泵3kw-4kw 95臺、板換20-100㎡103組、水箱8臺、供電專變250kVA 6座、變頻器3kw-132kw等設施;更新改造除塵布袋檢查和更換3160條、脈沖閥檢查和更換40個、除塵器除灰機檢查和更換套管800個、SCR催化劑拆除和更換4臺、SCR及鍋爐保溫拆除和恢復4臺、脫硫防腐循環泵更換900m3/H,36m,160kw9臺、防腐排渣泵更換200m3/H,25m,22kW3臺、噴淋層原有支撐梁拆除和更換1臺、脫硫塔表面處理和刷漆1450平方米、脫硫塔、支撐梁、煙道防腐460平方米、鍋爐燃燒設備主梁拆除和改造2臺、鍋爐燃燒設備風室、放灰裝置安裝和拆除2臺、上煤破碎機更換出力180t/h,90kW1臺、鍋爐控制系統GGD2套等相關設施。
2.1.3總投資額:12000萬元
2.1.4總承包計劃工期:2025年10月13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總工期:382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1.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專業設計配合服務以及配合審核竣工圖及質量缺陷處理等后續設計服務、采購、施工、工程交付和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同時,投標人要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須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
(3)采購資質要求:具備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鍋爐制造)B級及以上資質并且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鍋爐安裝(含修理、改造))B級及以上資質。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6)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相關專業的高級工程師職稱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已完成1項質量合格的類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總承包項目或類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表”及相關網站截圖(網站截圖須提供查詢網址并附網站查詢完整截圖)作為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且缺一不可,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