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供水管網品質提升工程-清湖、賀村等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公告
江山市供水管網品質提升工程-清湖、賀村等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江山市供水管網品質提升工程-清湖、賀村等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已由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同意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為:2408-330881-04-01-685157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政府統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江山市水務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江山市水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新誠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江山市供水管網品質提升工程-清湖、賀村等管網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萬元,工程概算53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4640萬元,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供水范圍入戶管網改造,共埋設 DN100 以上主管總長約 32.302km,埋設 DN80及以下支管總長約 91.246km。建設地點:江山市雙塔街道。
2.2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雙塔街道鄭村主管(PE管道、閥門井、蝶閥、PE法蘭、鋼制法蘭);雙塔街道大夫第村主管(PE管道,閘閥、超聲水表、法蘭水表、遠傳水表、消火栓、入戶水表井、閥門井、特大磚砌水表井)、道路工程(包含道路土石方、道路拆除及恢復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280.8521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8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 / ),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8 / 。
(三)其他:
?3.9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人數要求:1人)
3.10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為準);
3.1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投標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4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15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