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康橋單元GS120103-08地塊土壤修復工程的交易公告
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受 杭州市運河綜合保護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對康橋單元GS120103-08地塊土壤修復工程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對本項目有興趣并符合響應單位資格條件的響應單位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具體如下:
1、項目編號:01GC25081330101。
2、項目名稱:康橋單元GS120103-08地塊土壤修復工程。
3、項目地點:杭州市拱墅區。
4、 最高限價:383.8298 萬元; R 資金來源:國有自籌。
5、采購范圍及內容:包括康橋單元GS120103-08地塊紅線范圍,項目總污染土面積為1569.56 ㎡,總修復方量為2595.83 m3,最大修復深度為 4.5 m。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
主要內容為:根據修復技術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編制修復實施方案,對場地范圍內全部污染土壤、建渣、地表水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復產生的廢水、廢氣等二次污染物進行修復治理,達到修復目標,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評審,且移出污染名錄。(詳見采購文件第三章“用戶需求書”)
服務期:210日歷天。從建設單位開工報告發出之日起至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項目范圍涉及名錄地塊效果評估報告均組織評審通過、移出污染名錄止。
6、響應單位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其他組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3)響應人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須在有效期內);
(4)項目負責人資格: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項目;
(5)技術負責人資格:具有環境保護類專業高級或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