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尼教上社新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HCncgc2025-009
1.招標條件
荷城街道尼教上社新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第二次)已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上社股份經濟合作社會議表決通過,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上社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來自村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高明區荷城街道上社村轄區內
2.2 項目建設規模:項目投資250000.00元
2.3 計劃工期:30個日歷天。(具體以開工報告或開工令為準)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招標內容包括荷城街道尼教上社新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第二次),具體建設內容為荷城街道尼教上社新村自來水建設項目(第二次)(具體以圖紙及業主要求為準),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業主要求為準,和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結算工作,并負責跟進工程資料備案。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250000.00元(含稅)。
2.5承包方式:以中標價進行固定總價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總價包干。
2.6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行業規范要求,質量達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全數入圍的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資質: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或以上)資質。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3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應有良好信譽,并持有佛山市(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誠信手冊;有效是指誠信管理系統狀態顯示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的有效范圍是最新年度考評結論為D級或以上的,或新登記頒發的。
4.4.2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
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