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汭河(涇川縣段)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影響袁家庵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汭河(涇川縣段)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影響袁家庵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甘肅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5年版)》的有關規定,甘肅恒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涇川縣河道養護站的委托,對汭河(涇川縣段)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影響袁家庵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以公開的方式進行招標,歡迎投標人前來參與。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編號:GSHF2025-0815
2.項目名稱:汭河(涇川縣段)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影響袁家庵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3.采購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水利部第43號令《水文監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開展編制汭河(涇川縣段)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影響袁家庵水文站水文監測分析評價報告編制服務工作,包括水文基礎數據收集、外業查勘、評價報告編制等項目要求的全部編制服務內容。
4.招標控制價:50.0萬元(高于控制價的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完成
6.標包劃分:本項目共一個包,確定一家中標企業。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已三證合一的,則需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開戶銀行許可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須提供2024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若企業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營業執照實際成立期限為準,并按實際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財務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須提供企業聲明函);